青海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召开第十一次全体会议
青海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召开第十一次全体会议
5月12日,副省长、省老龄工作委员会主任匡湧主持召开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并讲话。会上,省民政厅厅长、省老龄委副主任罗松达哇同志作了关于青海省“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情况和2016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匡湧指出,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和老龄工作战线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一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投入约14.1亿元,全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233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超过455万人、参保率达98%以上,规划目标基本完成,有力推动了老龄事业发展。二是围绕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社会救助、社会优待、无障碍建设、养老机构管理、高龄补贴、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农牧区代养试点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法规政策,并大力推动落实,老龄事业发展政策优化环境基本形成。三是坚持统筹规划,增加资金投入,初步建立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已覆盖90%的城镇社区和65%的农村。四是积极开展“敬老月”、“扶老助残志愿服务”等敬老爱老活动,并重点关注高龄、空巢、困难老人,积极促进家庭和睦与社会和谐,敬老爱老助老社会氛围日益浓厚。五是全省老年学校数量已达19所,在城镇社区和农村建立了3000个老年协会,积极组织开展银龄援农、银龄义诊、银龄义演等活动,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范围不断扩大。
匡湧强调,目前我省老年人占总人口的11.86%,与全国老年人占总人口的16.1%相比,老龄化程度还不高,但人口老龄化是一个持续发展的过程,其影响也是一个逐渐显现的过程,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准备工作要未雨绸缪,不能临渴掘井。据预测,到2020年,我省60岁以上人口将达到81.67万,约占全省总人口的13.41%。人口老龄化的持续加深,将改变劳动力供给结构,提高经济运行成本,降低国民储蓄率和资本积累;老年人口规模持续扩大,将加大养老保障压力,加重医疗卫生负担,增加社会养老服务需求,提高社会服务管理难度;由于与工业化、城镇化相伴随,与家庭小型化、少子化相叠加,与经济发展新常态和社会转型相交织,全省老龄工作形势日益严峻、老龄问题日益凸显,我们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难度逐步增加,任务异常艰巨。
匡湧要求,各地、各成员单位和老龄工作机构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机遇意识和进取意识,将挑战和压力转化为动力,将机遇和潜力转化为现实,主动作为,抓好落实,为“十三五”老龄事业实现良好开局奠定基础。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二要切实做好老年人保障服务工作。三要加大力度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四要扎实推动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五要大力加强基层老龄组织建设。六要积极推进老年人广泛参与社会活动。
会上,传达学习了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第十八次全体会议精神,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围绕本部门开展老龄工作情况作了重点交流发言,会议审议通过了《青海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编审:王伟 编辑:曲珍永藏 供稿:赵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