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部署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第1期)

01.12.2016  04:37

为深刻汲取江西宜春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惨痛教训,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指示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委常委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委王国生书记调研省安全监管局时提出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11月27日,青海省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安委会会议,决定在全省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省安委会主任、省长郝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作了安排部署。11月28日,省政府印发了《青海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从11月底至12月底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是成立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省长郝鹏担任组长,各副省长任副组长,省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安委会办公室。

二是开展专项督查和全覆盖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由省政府各分管副省长带队对分管领域开展专项督查。省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带队对本行业领域进行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工矿商贸、消防、特种设备、能源、水利、教育等行业领域安全隐患。重点督查检查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及企业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情况,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要求和部署情况及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督查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化风险防控和事故预防。通过督查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堵塞安全生产监管漏洞,夯实安全基础,全力推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是形成大检查“严”的氛围。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和问题建立台账,逐项整改。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采取断然措施,坚决停产整顿、取缔关闭。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严厉处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强化舆论宣传,对大检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和先进、典型事迹。对安全大检查工作中措施不力,监管不到位的严肃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用好红色资源筑牢初心使命省民政厅不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
  近日,省民政厅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赴海北州原子城纪念馆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心参观学习,追忆峥嵘岁月,赓续红色基因,丰富学习内涵,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增信走心有新意......民政厅
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
  9月24日,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副省长、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匡湧主持召开......民政厅
阿更登副厅长调研指导厅系统驻村乡村振兴工作
  10月12日,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阿更登率队深入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五峰镇纳家村,调研指导厅系统驻村乡村振兴工作。互助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国栋,县委副书记赵以鸿到村陪同调研......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