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食品药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02.08.2015  13:06

  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省财政厅联合出台的《青海省食品药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8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今后的食品药品安全抽检中,全省各级食药监管部门将“紧盯”本省境内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这是记者7月31日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了解到的消息。

  据悉,《办法》规定,风险程度高以及污染水平呈上升趋势的;流通范围广、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多的;风险监测、监督检查、专项整治、案件稽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表明存在较大隐患的;专供婴幼儿、孕妇、老年人等特定人群食用的主辅食品;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以及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经营的食品及餐饮具;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食品;涉及国内外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以及群众举报、舆情监测涉及的食品药品等为重点抽检范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自行抽样,不得由生产经营者自行提供样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收到抽检不合格检验结论后,应立即采取封存、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有效控制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李欣)

国家10.49亿支持我省启动实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
  今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省发展改革委紧抓“十四五”开局机遇,围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新时代目标,科学谋划项目储备,主动加强汇报衔接,全力以赴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教育领域基础设施建设。经积极争取,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我省教育强国推进工程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10.人民政府
甘青两省政协就推动兰西城市群建设开展联合调研
  8月2日至6日,青海省政协应甘肃省政协的邀请,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