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16年1月1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31.12.2015  10:16

2015年12月31日 来源: 政宣处

  记者从省卫生计生委了解到,依据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青海省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根据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第二个孩子为合法生育。

  目前,青海省卫生计生委正在抓紧制定我省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方案,就相关政策衔接和保障措施进行细化和完善,依照工作程序,预计明年一月可出台实施。同时,积极参与开展《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工作,就特殊家庭再生育、妇女产假、奖励扶助政策等进行新的界定和规范。

  据了解,省卫生计生委就进一步加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以及增加妇幼保健服务能力供给,合理配置医疗机构产科床位、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已作出全面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