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青海西北骄天然营养食品有限公司青海西北生物园厂区改扩建项目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青海西北骄公司生物园厂区改扩建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现将该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布,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5年6月9日—2015年6月15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71-6306074
三、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四、通讯地址:西宁市海晏路25号 西宁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邮编:810001
五、联系人:查俊卿
青海西北骄天然营养食品有限公司
青海西北骄公司生物园厂区改扩建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新建1座保鲜库,并对原有厂房、设备进行维修,改造并新建外扩车间(生产加工)和综合车间(外包装和临时贮存)。年产3500t高原特色牛羊下水方便食品,其中高原特色牦牛脏器方便食品包2000t,藏系羊脏器方便食品包1500t。主要生产设备:液氨冷却螺杆压缩机、氨泵、高压清洗机等。
建设单位:青海西北骄天然营养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区经三路28号
工程投资:总投资3806.3万元,
环评编制单位:大通县环境科技咨询服务部
验收监测单位:大通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基本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意见要求建成。
三、验收监测结果
大通县环境保护监测站提供的《青海西北骄天然营养食品有限公司青海西北骄公司生物园厂区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大环测字[[2015]174号)监测结果表明: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排口监测因子PH、COD、BOD、SS、氨氮、动植物油浓度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排放限值。
2、废气
(1)、恶臭气体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氨气最大排放浓度为0.12mg/m 3 ,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002 mg/m 3 ,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中1.5、0.06 mg/m 3 的排放限值。
(2)、锅炉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WNS1.0-1.25-Q锅炉出口烟尘最大排放浓度为27.2 mg/m 3 ,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5 mg/m 3 ,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93.8 mg/m 3 ,WNS1.5-1.25-Q锅炉出口烟尘最大排放浓度为35.1 mg/m 3 ,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5 mg/m 3 ,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96.9 mg/m 3 ;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50、100、400 mg/m 3 的排放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噪声4个点位昼间监测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