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海嘉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1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西海嘉苑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青海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位于西宁市海湖新区2011HC-1地块,东起桃李路、西至彭家寨变电所、南起西川南路,北至昆仑大道。中心地理坐标N36°38''35.27";E101°41''34.69"。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492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40466.5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08443.48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70322.89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23427.35平方米,公寓写字楼建筑面积为13079.3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2023.1平方米。主要为地下车库建筑面积30735.1平方米,设备用房建筑面积1288平方米。项目共设929个停车位,其中地上停车位50个,地下停车位879个。
项目共建设8栋高层建筑,其1-5号楼均为18层建筑,6-7号楼为24层和27层建筑(中间设有伸缩缝),8号楼为17层建筑。项目2号楼、5号楼、6号楼、7号楼均为纯住宅楼,1号楼一层群房为幼儿园、3号楼一层群房为商业,4号楼二层群房为商业,8号楼三层群房为商业。项目建设3栋独立建筑为商业用房,其3#商业为二层建筑,4#、5#商业均为四层建筑。地下一层为停车场及设备用房。配套设施有物业管理、幼儿园、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活动室、水泵房、配电室。本项目小区内不设置社区卫生站。项目共建住宅879套,入住人口约3076人。
项目建成后将成为西宁市商业住宅综合小区。区内公共服务设施齐全,教育设施比较完善,区域交通便利,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2.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2.1.1施工期噪声影响分析
施工期的主要噪声源是施工机械作业时产生的噪声和振动、出入施工场地车辆(主要是建筑材料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
按不同施工阶段施工机械组合作业情况,在未采取任何降噪措施的情况下,工程施工期间,场界噪声一般不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所规定的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昼间一般超标10—15dB(A),夜间超标20—30dB(A)。
由于建设项目周边无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因此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无明显影响。
根据噪声污染防治的一般原则、防治噪声污染的基本方法,建设项目施工噪声可采取以下降噪措施:
⑴建设项目靠边界的施工场地,使用新型隔音围护。
⑵生产作业尽量向现场外部发展,减少现场施工作业地作业量或作业内容。
⑶积极改进作业技术,采用先进设备与材料,降低作业噪声的产生量。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电锯、电刨)可以设置作业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结构阶段混凝土泵、振捣棒可采用吸音布设置临时隔音棚。
⑷施工单位应科学组织施工方案,合理使用高噪声机械作业时间,并使设备维护保养处于良好状态,以尽量降低设备噪声源强,要注意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减少施工噪声影响范围。
⑸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减少人为噪声,进行文明施工,建立健全现场噪声管理责任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素质培养,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建筑材料轻拿轻放,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意识。
建设项目采取管理手段和技术手段相结合的降噪措施,是目前建设工地普遍采用的的降噪措施,具有针对性、具体性,在经济和技术方面均合理可行,符合防治噪声污染治理的一般原则。
2.1.2施工期扬尘影响分析
根据目前建筑工地的施工方式、施工水平,建设项目施工扬尘主要集中在前期的土石方阶段和末期配套公用设施建设两个阶段,施工工地的扬尘主要是由运输车辆的行驶产生,约占扬尘总量的60%,另一原因是大风、天气干燥、少雨季节的不利气象条件下。因此,抑制扬尘是减少施工扬尘的最有效手段,同时运输车辆限速、道路硬化及保持路面清洁,也是减少扬尘量有效的手段。
针对扬尘的来源,建设单位应根据《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 393--2007)制定施工期环境管理计划,其中对控制扬尘污染的措施应主要包括:
⑴建设工地采用封闭式施工方法,即将工地与周围环境分隔,可在工地四周设置2.5米以上围护栏,以起到隔阻工地扬尘和飞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间,应在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密目防尘网(不低于2000目/100㎝2)或防尘布。
⑵土方工程包括土的开挖、运输和填筑等施工过程,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
开挖作业扬尘一般在洒水情况下,影响距离不大于50m。
⑶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密闭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苫盖等有效措施。
⑷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则应采取下列措施之一,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
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洒抑尘剂;定期喷水压尘。
⑸施工期间,应在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的出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工地出口处铺装道路上可见粘带泥土不得超过10米,并应及时清扫冲洗。
⑹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露出。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送往指定的倾倒地点。
⑺ 施工工地内及工地出口至铺装道路间的车行道路,应采取下列措施之一,并保持路面清洁,防止机动车扬尘:
铺设钢板路;铺设水泥混凝土路;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铺设用细石路或其它功能相当的材料等,并辅以洒水、喷洒抑尘剂等措施。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并设置保洁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土方集中存放的,应当采取覆盖或者固化措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配有保洁员,专门负责保洁工作,配备相应的洒水设备,及时洒水清扫,减少扬尘污染。驶离建筑工地的车辆轮胎必须在保洁区经过清洗,以避免工地泥浆带入城市道路环境。对工地周围的道路应保持清洁,若发生建材或泥浆洒落、带泥车辆影响路面整洁,工程施工单位有责任及时组织人力进行清扫。
可用吸尘或水冲洗的方法清洁施工工地道路积尘,不得在未实施洒水等抑尘措施情况下进行直接清扫。
⑻施工期间,对于工地内裸露地面,应采取下列防尘措施之一: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铺设礁渣、细石或其它功能相当的材料;晴朗天气时,视情况每周等时间隔洒水二至七次,扬尘严重时应加大洒水频次。
⑼汽车行驶引起的道路扬尘约占场地扬尘总量的60%以上,如果施工阶段对汽车行驶路面勤洒水((每天4-5次),可收到很好的降尘效果。当施工场地洒水频率为4-5次/天时,扬尘造成的TSP污染距离可缩小到50m范围内。
⑽施工单位保洁责任区的范围应根据施工扬尘影响情况确定,一般设在施工工地周围20米范围内。
⑾禁止焚烧各类废物;施工营地不得使用原煤、重油等作为取暖及食堂能源,建议使用液化气或醇基燃料。
以上措施均为建筑工地普遍采用的降尘措施,在经济上、技术上合理可行。
2.1.3施工期废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基础开挖时会产生的泥浆水,水量主要由地下水水位高低决定,泥浆水含有大量的SS,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或地表水域,将造成城市污水管网的堵塞和受纳水体污染的影响。
施工基础开挖时,大雨冲刷地面浮尘,将产生泥浆水。建设项目土石方阶段将在4—6月份进行,此时间段尚未进入西宁市的雨季,降雨天数和降水量都较少,降雨产生的泥浆水将直接进入开挖的基础内,通过土壤渗透和自然蒸发解决。如出现大雨、暴雨的极端情况,应在基础内沉淀澄清后通过水泵排出,不得将泥浆水直接外排。
施工废水主要为生产作业过程中冲洗、浸泡、溢流和水管泄漏等形成的施工污水,排放量较难估算,主要污染为SS,通过在工地建废水沉淀池,外排水必须先经沉淀后才能外排。
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于施工营地,总排水量为2.25万m³。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因子包括COD、NH3-N等 ,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浓度分别为460mg/L、42mg/L,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43-2010)中相关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1.4施工期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建筑物基础开挖及地下车库开挖预计将产生15万m³弃方,随挖随运,不在场地堆存,全部运至城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
建设项目共计产生0.6万t建筑垃圾,其中废钢筋、废铁丝和各种废钢配件、金属管线废料、包装箱、包装袋可回收进行综合利用,其余固废清运至城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
施工人员施工期共产生生活垃圾为54.75t,生活垃圾以专门的容器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至西宁市生活垃圾填埋场。
2.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2.2.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⑴机动车尾气
项目建成后共设置929个停车位,其中地上停车位50个,地下停车场停车位879个。汽车尾气以CO、THC为主,产生CO 3.55t/a、THC 0.45t/a、NOX 0.41t/a。车库设置独立机械排风系统、机械排烟系统和送风系统((自然补风或机械送风),汽车尾气从地下停车库的排风系统送出,按换气标准为6次/h,换气量大于72×104m3/h。在保证换气通风条件良好的情况下,地下停车场尾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排放浓度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满足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2002)标准。
参考《机动车停车库(场)环境保护设计技术研究》(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当换风次数6次/h以上时,如排风口与环境敏感目标保持10m间距,经空气扩散稀释后,可使环境敏感目标处CO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本项目地下1层停车场共设置10个尾气排风竖井,分别位于2号楼北侧、7号楼南侧,高度均为3.5m。
⑵幼儿园餐厅油烟
本项目1号楼1层裤房设为幼儿园,面积为760.22平方米,餐厅建成后共设置灶头为4个,属中型规模。幼儿园可同时容纳150人同时用餐。厨房灶头以天然气为燃料。
通过污染源分析,餐厅油烟产生浓度为3.1mg/m3,产生浓度超过《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因此餐厅厨房炉灶需安装排油烟净化器,油烟净化器的处理效率大于75%,则产生的油烟废气排放浓度约0.78mg/m3,可以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相关标准限值。
2.2.2水环境影响分析
评价项目的水污染源主要是生活污水,污水类型主要包括住宅楼、商业用房、写字楼内产生的冲厕污水、洗浴排水、保洁污水、幼儿园食堂污水等各类生活污水。排放总量约为13.84万m³,污水中主要污染因子包括COD、NH3-N等 ,其产生浓度分别为575mg/L、53mg/L,酒楼食堂废水需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排入化粪池。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排放浓度分别为460mg/L、42mg/L,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43-2010)中相关标准,经污水管网汇集排入昆仑大道的市政污水管网,经西宁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在小峡口断面上游排入湟水河。
2.2.3声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投入运营后主要噪声源为供水水泵机械设备噪声;停车场机动车辆产生的机动车噪声。
自来水加压泵房噪声、
高层建筑物的供水,供暖等离不开二次加压水泵机组,水泵机组在安装过程中为了节省空间,一般将机组安置在建筑物地下室内。
二次加压水泵机组主要噪声源主要来源于电机产生的空气动力性噪声、机械噪声、管道噪声。
针对二次加压泵房噪声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①二次加压泵房应位于空地地下,避免直接位于建筑结构内,可减轻结构传声的影响。
②加压水泵亦采用将设备安装在预制混凝土基座上进行减振,利用隔振元件和挠性接头使振动发声的机械设备与基础等结构物隔离开,选择橡胶减震器或橡胶减振垫进行隔振。
③隔绝振动传递的来源,既在声源和管道之间加设软连接,以弹性连接代替刚性连接。对于泵房的管道主要采取橡胶补偿软连接,即在水泵的进出口、穿墙处采用可曲挠单球或双球合成橡胶接头。
④降低管道表面的声辐射,通常采用的是管道包扎的方法,即在管道外包扎阻尼材料,可以显著地降低管道噪声辐射。
⑤由于管道安装的过程中必须以吊架、支架的形式与墙体连接,为了避免振动传递到墙体,一般采用钢弹簧隔振器的形式。管道穿墙时管道振动的能量相当一部分传递给了建筑结构,所以管道穿墙时管道应与墙体脱开或加橡胶减震垫。
2.2.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不设垃圾收集站,建设项目在居民住宅各单元、商业写字楼等处分别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箱,再由物业保洁人员集中收集至市政垃圾转运车,由城管部门统一清运至西宁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排放量为4t/d,每日清运1次,可满足需要。
幼儿园餐厨垃圾由青海洁神环境能源产业有限公司餐厨垃圾收集车进行收集清运。
3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
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限制类、淘汰类,属允许类。
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建设用地符合《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要求,从土地利用规划适应性、环境适应性和环境相容性分析,建设项目选址合理。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的建设符合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存在的各种污染影响在可控制范围之内,只要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执行 “三同时”制度,加强管理,建设项目从环保角度是可行。
4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的总体看法和态度;
项目建设过程中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
公众对本工程选择的地理位置有何看法;
公众是否同意项目的建设。
如果您有好的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我们沟通。
5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及周围环境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所反映。
6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10日。由于条件有限,一般不接受来访,请谅解。
7 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西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张晶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971-6308152
联系地址:西宁市海晏路25号
西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