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1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告
一、2012年1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关于青海云海环保服务有限公司电子垃圾拆解环保处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 宁环验[[2012]1号 | 2012年1月4日 | 青海云海环保服务有限公司电子垃圾拆解环保处理项目 | 青海云海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西宁市大通县宁张公路26公里处 |
2 | 关于青海路拓工程设施制造有限公司2000吨钢结构件车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 宁环验[[2012]2号 | 2012年1月10日 | 青海路拓工程设施制造有限公司2000吨钢结构件车间建设项目 | 青海路拓工程设施制造有限公司 |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金丰路6号 |
3 | 城北区西格复线居民安置小区项目验收申请登记卡验收意见 | 宁环登记验[[2012]1号 | 2012年1月5日 | 城北区西格复线居民安置小区 | 城北区建设局 | 西宁市天津路南 |
4 | 青海诺科矿业有限公司矿产分析试验综合楼项目验收申请登记卡验收意见 | 宁环登记验[[2012]2号 | 2012年1月9日 | 青海诺科矿业有限公司矿产分析试验综合楼项目 | 青海诺科矿业有限公司 | 东川工业园区昆仑东路南侧 |
5 |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及住宅楼项目验收申请登记卡验收意见 | 宁环登记验[[2012]3号 | 2012年1月10日 |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及住宅楼项目 |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昆仑东路76号 |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