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培考试改革再关注:主管部门和驾培机构都要戴金箍

20.04.2016  09:50

  青海新闻网讯 本月17日,《青海省机动车驾驶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正式开始施行。当中除了明确我省未来将实行驾培行业的自主约考、推行“先培训、后付费”的模式外,还对驾培行业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也更加明确了主管部门的职责。

  驾培机构需颁发结业证及时清退差评教练

  《意见》中明确,我省将加强教学过程各环节管理。驾驶培训机构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足额配备教练车、教练员和教学设施;严格按照培训大纲规定的学时和内容培训;提倡设置个性化、差异化教学内容;培训结业时,培训机构应当为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和教学考核机制。驾驶培训机构要及时查询教练员的交通违法信息,聘用驾驶和教学经验丰富、安全文明驾驶素质高的驾驶人担任教练员。建立教练员教学考核制度,及时清退学员投诉多、培训质量差和职业道德差的教练员。

  建立学员监督和评价机制。驾驶培训机构要把学员满意度作为衡量驾驶培训工作成效的标准,形成“驾校服务学员、学员评价驾校、驾校向学员负责”的监督评价机制。

  主管部门需依法管理不得有意设置障碍

  行业管理方面,《意见》明确未来我省将进一步开放驾驶培训市场。各级运管机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禁止准入。

  此外,我省还将完善驾驶培训市场供求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考核情况,引导学员选择信誉和社会评价好的驾驶培训机构学习。

  我省还将健全培训监督机制,加快交通、公安等部门信息共享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全省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功能,建立省、市(州)、县三级驾驶培训机构监管平台,实现计时培训全覆盖。

  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监管系统

  今后我省将统一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监管系统,完善驾考音视频、指纹认证、卫星定位、3D同步监控等科技监管手段,实现对考试过程、考试数据实时监控和事后倒查。当场公布考试成绩,在考场、办事大厅等场所向群众直播考试视频,考生有权查询自己的考试视频资料。实行考场开放,公布场地设施布局、考试流程和路线,允许考生考前免费进入考场熟悉环境,考试音视频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