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城北区高教路(宁馨路—学院路)道排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环评公示
我单位已承接“西宁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城北区高教路(宁馨路—学院路)道排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西宁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城北区高教路(宁馨路—学院路)道排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位于西宁城北区,起源于西宁城北区宁馨路,道路自南向北延伸,终点接学院路。道路全长1738.663米,宽30米
建设单位:西宁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规模:29626.85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银行贷款
建设内容:
1、道路工程:城北区高教路(宁馨路—学院路)道排工程位于西宁•城北区,起源于西宁•城北区宁馨路,道路自南向北延伸,终点接学院路。道路全长1738.663米,宽30米(横断面布置形式为6米人行道+18米车行道+6米人行道合计宽为30米)。道路类别: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设计车速:40 km/h;路面设计使用年限:15年。
2、附属工程: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通道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燃气工程、通信工程、涵洞工程。
(1)给水工程
给水管线总长约1738.663m,位于道路中线东侧12.5 m,沿道路纵向布置,管径DN300(须经给水管道主管部门确认);
(2)排水工程
设计雨水、污水管各1条。
雨水管网总长2748m,管径为d300~d800,采用钢筋砼管。位于位于道路中线西侧10.5 m,埋深2.5~2.9m,沿道路纵向布置。
污水管网总长1973m,管径为d400~d500。采用钢筋砼管。位于道路中线东侧10.5m,埋深3.3~3.7m,沿道路纵向布置。
(3)电力通道工程
电力浅沟工程位于道路中线东侧14.5m,长1738.663m,电力浅沟适用电缆电压等级为10 kV,本工程电力浅沟沿道路纵向布置。
(4)交通工程
工程标志、标线总长1738.663m。沿线设置警告、指示、禁令等标志,路面漆划有关标线,设置护栏、信号灯等相应的交通管理设施,防护设施等。
(5)照明工程
工程共计照明灯组104组。
(6)绿化工程
整条道路两边设置绿化带,采用乔灌结合,丰富植被层次。
(7)燃气工程
长1738.663m,在道路中心线西侧12.5m布置一根煤气管道,不小于DN110(须经煤气管道主管部门确认)。
(8)通信工程
通信管线于道路中线西侧14.5m,沿道路纵向单侧布置设在人行道上,各交叉路口预留支线。通讯排管材质PVC。(须经通信管道主管部门确认)
(9)涵洞工程
新建涵洞一座,跨越狼窝沟排洪沟。涵洞宽3 m,高2m,长度为48m,面积为182.4m2。
3、建设进度安排:2015年1月~2015年10月。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概述
1、施工期
施工期由于基础开挖、基础建设和绿化等工程施工产生废水、废气、噪声、水土流失等环境问题。
2、营运期
营运期主要是交通引起的噪声、汽车尾气等环境问题。
三、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对策
(一)施工期拟采取的污染措施及防治对策
1、废气
(1)施工扬尘
在整个施工期间,产生的扬尘通过采取封闭施工现场、采用密目安全网、定期对地面洒水、对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及时清除、施工现场主要运输道路尽量采用硬化路面、自卸车和垃圾运输车等运输车辆不允许超载、出场前一律清洗轮胎、用毡布覆盖,并且在施工区出口设置防尘飞扬垫等一系列措施,大大减少了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2)机械废气
施工期间,使用机动车运送原材料、设备和建筑机械等设备的运转,均会排放一定量的机械废气,其特点是排放量小,属间断性排放,加之项目施工场地扩散条件良好,能够达标排放。
2、废水
项目施工期施工污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工程建设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城市现有的公共设施进行处理。
3、噪声
施工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组织方案,禁止夜间施工,午间休息时段不得开启;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设备和施工机械,合理布局施工平面布置图和文明施工,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523-2011)进行控制,并采取必要的消声、隔声等治理措施,可有效防止发生噪声扰民现象出现。
4、固废
施工期间将有大量砂石、水泥、砖瓦、木材等各种建筑材料通过分类收集回用以及将不能回用的废弃物应妥善堆放、及时处理,并运送到环卫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埋场,在外运的建筑垃圾时采用用毡布覆盖、不允许超载等,则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5、施工对周围城市景观污染的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将采取全屏蔽、全封闭外脚手架,遮挡主体建筑物施工场地和建筑材料及弃土弃石临时堆放地等尽量远离交通主干道等措施可将影响降到最低。
(二)营运期拟采取的污染措施及防治对策
1、噪声
(1)过往车辆交通噪声
①从环保角度指导、协调及完善沿线待开发的用地区域性详规,从规划角度调整沿线待开发用地的合理布局。在道路两侧预留一定宽度的道路缓冲区,避免交通噪声对区域声环境产生影响。
②加强交通管理,避免因交通拥堵而造成噪声超标,加强车辆噪声监测,控制噪声超标车辆上路。
③加强对夜间车辆的管理,禁止车辆超速行驶。
2、汽车尾气排放与治理
建议有关部门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减少汽车尾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同时,项目所经地区植被茂盛,道路两侧行道树高大葱郁,亦具有较好的空气净化效果。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西宁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城北区高教路(宁馨路—学院路)道排工程”的建设,符合当地规划和相关产业政策。道路沿线无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分布,区域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特殊保护地区,生态环境质量较好,项目周围无大的环境制约因素。项目建设对改善当地的生活环境,加速当地经济发展,促进和谐社会的构造,加快城镇建设的步伐,是十分有益的。项目施工期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噪声、固废和对生态的破坏,运营期主要为交通噪声和汽车尾气的污染。项目为城市道路建设,严禁危化品车辆通过。建设单位只要完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减缓或消除。故本次评价认为,拟建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征求公众对项目在营运过程中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公众认为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报告书简本和相关补充信息。详细情况请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西宁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13号
邮 编: 810001
联 系 人:马海云
联系电话:0971-6109157
2、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239号)
通讯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国际E座18楼
联 系 人:柴妮
邮 编:610023
电 话:028-83395555
E-mail: [email protected]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位于评价区域内的周边居民及相关人群。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公众对该拟建项目的了解程度;公众是通过何种途径了解本项目的;公众在了解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后对该建设项目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公示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