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额“彩礼”缘何成农村婚恋枷锁

28.12.2015  21:20

   每到冬天,是农村婚嫁的高峰期。但原本一件美好、幸福的事情,却被高额的彩礼钱所束缚,成了“婚姻交响曲”中一道不和谐“音符”。

  近几年,我市农村婚嫁,女方索要彩礼的数额越来越高,特别是在偏远地区呈上升趋势。据了解,目前海东市大部分农村,婚事上女方索要的彩礼最低5、6万起,最高达20万。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如果算上婚宴、家具、服装等费用,这笔开支就如同一组天文数字。据记者走访了解,越是贫穷偏远的地方,彩礼会越高。有的女方家长还要求男方购置“三金”、“四金”、“五金”等其他贵重物品,从而让很多情投意合的年轻人的结婚梦,最终在天价彩礼中夭折。

  攀比心理在作怪

  “以前娶媳妇很容易,现在娶媳妇要的彩礼钱太高,实话娶不动啊。”一位农村妇女感叹道。连日来,记者调查发现,很多农村家庭面临高额的彩礼钱,让很多适婚男青年望而止步。记者深入海东市广大农村地区,探访农村彩礼为何让许多家庭无力承担,让“乡村爱情爱不起。”

  “用丫头出嫁的彩礼钱,给儿子娶媳妇,只能多要点。”

  “别人家的丫头出嫁花了6万元,为啥我的女儿出嫁就要少花钱。”

  “好不容易把女儿拉扯大,就要给别人当媳妇去了,不多要点彩礼,就划不来啊。”

  采访中,很多女方的家长持有这样的观点。记者调查发现,在同一村庄,若是别人彩礼八万,我就要九万,等到还有人出嫁就要十万。在一家比一家高的攀比心理的促动下,彩礼钱节节攀升,“屡创新高”。

  “彩礼给的越高难道就意味着女儿的幸福指数会更高吗?”记者常听到身边朋友这样的感叹。殊不知为了结婚到处借钱甚至高息贷款,婚后只能陪丈夫节衣缩食、打工还贷,日子过得还是“苦哈哈”。

  “丫头出嫁了,我们家里就少了一个干活的人,必须从礼钱上补回来。”一位农村大妈对记者说。记者采访得知,现在农村彩礼太高有一部分的原因就是女儿出嫁后家里丧失了一个劳动力,彩礼是男方对女方父母家庭的一种补偿。

  据了解,现在农村彩礼钱主要包括见面礼、干礼和压柜钱,再加上酒席、婚礼等,实在是让人“爱不起”。

  “高昂的彩礼不仅影响小两口的感情,更是导致不少农村家庭婆媳矛盾的根源。”一位在城市打拼多年的女士告诉记者。

  农村男女比例失调

  “现在庄子上没结婚的男性多,女性少,礼钱再怎么高,也得娶媳妇啊,不娶媳妇不成呗。”市民李先生告诉记者。

  采访中,记者发现因为农村男女比例失调,使得适龄男性不易找到结婚对象,而适龄女性则有更多的选择。而造成男女比列失调的原因,主要是因为自从计划生育政策后,受中国几千年封建思想重男轻女观念的影响,很多人希望生个儿子,因此在产前利用先进的医疗设备鉴别婴儿的性别,有选择性地保留男胎,打破了男女婴儿出生的平衡,进一步加剧了男女比例失调。

  记者也了解到,现在农村女孩进城务工的越来越多。她们逐步融入城市生活,不愿回乡结婚,更多的是选择离城市较近的地方。因此,农村偏远山区适婚男性多,女性少,男性不容易找到结婚对象,想结婚就得出高价彩礼。由于农村适婚女性总体数量减少,在婚姻市场上女性出现供不应求的现象,而男性则供过于求。因此,寻找合适的结婚对象越来越困难,这也间接导致了农村彩礼一直在不断上涨。

  “庄子上的丫头出去打工以后,谈恋爱,嫁到川里(离城市近的地方),本村的男性就越来越多。”家住互助县龙王山脚下的雷先生告诉记者。

  婚姻被明码标价

  “我有两个儿子,结婚花了20多万,欠了一屁股债。”一位农村妇女感慨道。记者在互助县几个村庄采访时发现,一些女孩的父母会把彩礼的多少当成自家女儿的身价,甚至当成炫耀的资本。

  家住互助县东和乡的卓先生告诉记者,他所在的村子,今年就发生过一件事,因为男方拿不出巨额彩礼,女方母亲没答应两人的婚事。据卓先生讲述,女方在西宁市打工,认识了湟中县的一个男孩。当双方父母见面的时候,女方父母提出要彩礼16万,但男方家拿不出这么多。最终因为彩礼的问题,一对恋人就此分手。

  如今,许多事情过于物质化、利益化,再加上不良风俗的折射,以致于婚姻也被明码标价。如果说,彩礼是自己的“面子”,那么婚后的幸福生活才是实实在在的“里子”。子女成家立业,本该让父母颐养天年,但高额的彩礼却让父母背上沉重的债务。殊不知,家长为了彩礼“面子”,可能会伤了儿女幸福生活的“里子”。

  “女方家长用巨额的彩礼来衡量自己女儿的价值,这种做法不可取,应该从长远打算多为对方着想。”市民韩先生对记者说。

  感情比金钱更重要

  谁都知道有钱不一定能幸福,但是在农村偏远山区为了解决婚姻问题,高价彩礼仍然居高不下。记者从平安区人民法院了解到,2015年平安区牵扯彩礼问题离婚案件达20件,农村比例占99%,返还彩礼总金额达172万余元。

  面对这样一组数字,家住平安区的范先生说:“为了结婚出高价彩礼,到头来因感情不好,还要打官司要彩礼钱,实属不划算。”

  去年元月份,家住民和县的焦某经人介绍和平安区的王某结婚。婚前,双方按当地习俗见面、订婚,焦某为操办婚事送彩礼,总计花费11万多。因婚后感情不和,结婚不到2个月双方开始分居,但因彩礼退还问题双方一直争论不断,最后焦某在平安区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记者了解到,现在有些农村存在以子女结婚而骗取男方礼金的现象。需要强调的是,借子女婚姻索取对方彩礼可能会涉及到违法问题。《婚姻法》第一章第3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面对天价彩礼,有业内人士认为,本来农村男女比例就严重失调,且婚姻被明码标价,再加上攀比心理,使结婚花费越来越高。同时,有些农村家庭存在借子女婚姻索取对方彩礼的现象,婚姻中感情比金钱重要,不要为了“结婚”而结婚。

  有关人士指出,婚姻是人一生中的大事,办婚礼要根据自身经济的承受能力来计划,在不给家人增添负担的同时,也为了让自己未来的婚姻生活有质量,应尽量减少各项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