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公示:青海邹新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综合利用电厂粉煤灰暨年产200万吨新型绿色胶凝材料生产项目
23.03.2016 11:09
本文来源: 西宁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6年3月16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6年3月22日-2016年3月30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71-7661672
通讯地址:西宁市城北区海西路25号(金座威尼谷)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 号 | 发文时间 |
1 | 青海邹新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综合利用电厂粉煤灰暨年产200万吨新型绿色胶凝材料生产项目 | 宁环建管[2016]27号 | 2016.3.16 |
本文来源: 西宁市环境保护局
23.03.2016 11:09
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 王建军主持
5月10日,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水利厅
12.68亿元财政资金支持全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我省集中力量推进一批全局性、战略性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近日省财政厅下达资金12.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