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打伤妻子 赔了损失又获刑
02.06.2015 20:17
本文来源: 青海热线
夫妻之间打架致使一方受伤,那么,侵害一方该不该承担责任,又该如何承担呢?前段时间,家住湟中县某村的祁某就因为打妻子,而拿到了一份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判决书,他不仅要赔偿妻子林某医药费等经济损失1.6万元,还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今年1月10日晚,村民祁某因琐事与妻子发生口角,争执中连挥重拳,将妻子打伤。后经司法鉴定,妻子鼻骨骨折伴额突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次日,祁某主动到当地派出所投案,对伤害妻子的行为供认不讳。挨了丈夫的打,妻子气愤难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丈夫祁某赔偿其医药费、误工费等共计18790元。
湟中县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主动投案自首,坦白交代犯罪事实且积极赔偿妻子的损失,并取得妻子的谅解,故从轻作出以上判决。
办案法官说,家庭暴力,目前在湟中县农村时有发生。妻子被丈夫打伤,夫妻之间还要赔偿并承担刑事责任吗?这在普通老百姓看来,实在是件新鲜事!其实,法律责任的承担,并不区分家庭内外,只要达到法律规定的伤害程度,家庭成员也要承担刑事责任。为此,办案法官提醒,一旦发生家庭暴力,受害方一定要及时报案,保留病历、照片等证据,这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别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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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2015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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