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三大平台建设 努力提升司法透明度

06.06.2014  17:26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格尔木法院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努力在“自选动作”上有所创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格尔木法院着力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重要作用,推动司法公开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一)审判流程公开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信息化建设。近年来,相继开通了“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网”、“格尔木法院官方微博”,在全省法院三级网络局域网中全面启用法院综合管理系统、档案系统、审判绩效管理系统,为司法公开工作提供了载体和平台。近三年所审案件均录入“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数字化、网络化管理。二是着力加强数字化法庭建设。目前,已建成标清、高清数字法庭各一个,为河西人民法庭配备了一个高清数字法庭,通过省法院申请的另外两套数字化法庭设备也已到位。充分利用数字化法庭的优势,一年来共对38件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实施同步录音录像,全面展示了案件审判的过程,接受了社会公众对审判工作的监督。三是积极创新多种庭审公开方式。除了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外,我们正积极尝试采用视频、音频、图文、微博等直播方式及时公开庭审过程。此外,我们还制定了新闻发言人制度,确定了新闻发言人,适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法院工作信息、案件审理情况等内容,接受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四是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作为全省四个基层试点法院之一,我院在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中,注重提取量刑要素、科学设置基准刑参照点、统一财产刑尺度,实现了量刑计量化,有效解决了“同案不同判”的现象。一年来,共审理15种罪名案件152件,占刑事案件结案数的85.4%,所审案件与以往相比没有发生畸轻畸重现象,总体上保持了量刑均衡。

        (二)裁判文书公开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在去年7月1日开通了中国裁判文书网,按照省法院的规定,海西州两级法院从今年6月1日起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今年上半年,我们着力规范和加强裁判文书制作工作,要求每一位法官在制作裁判文书时,努力做到论证要充分,说理要透彻,程序要合法,确保裁判文书质量过关。遵循依法、及时、规范的原则,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积极推动本院符合条件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目前,已有32份裁判文书陆续上网。通过推动裁判文书上网,形成倒逼机制,提高文书质量,加强裁判说理,进一步提升法官的司法技能和业务素养,确保法律的正确统一适用,增进公众对裁判文书的理解,维护了司法裁判的权威,促进了司法公正。

        (三)执行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执行流程公开。采取公开案件执行过程中的执行立案信息、执行程序变更信息、执行措施信息、执行财产处置信息、执行日志信息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信息等,使当事人对执行程序中的每一项执行措施都一目了然。并对重大执行案件的听证及实施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现场监督,提升了司法公信。二是强化监督抓规范。定期向权利人通报执行进展情况,让当事人对案件进行即时监督,充分保护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强流程管理监督,发挥网络优势和审判管理软件的作用,对积案的执行过程跟踪督办,全程监管;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到现场监督执行过程,评议执行人员廉政情况,促进执行行为不断规范。三是将人民陪审员制度引入执行程序。为破解执行工作难题,加大执行工作的公信度和透明度,我院将人民陪审员制度引入执行程序,邀请人民陪审员到案件现场参与执行的全过程。执行过程中,人民陪审员以社会普通成员的身份零距离审视和评价法官在执行过程中执行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化解公众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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