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源国家公园森林公安局迅速斩断盗猎黑手

17.01.2018  18:14

  青海新闻网讯 (本网记者 朵海平 报道) 近日,三江源国家公园森林公安局依法侦查了两起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2017年3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伙同他人在三江源国家公园曲麻莱管理处境内非法猎捕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公安部门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缴获黄羊尸体2具、黄羊皮2张、沙狐皮1张、野生动物肉若干及部分羊角羊腿、气枪1把。

  2017年7月26日12时许犯罪嫌疑人齐某某伙同他人在三江源国家公园黄河园区玛多县香花高速距花石峡52公里处非法猎杀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西藏野驴一头。7月27日三江源公家公园森林公安局成立“7•26”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专案组,三江源国家公园森林公安局局长坐镇指挥,该案在省检察院、公安厅刑警总队、法制总队、技侦总队和果洛州公安局、检察院、玛多县公安局、检察院的大力配合下,历经25日将此案侦破。现场查获缴获枪支2支,子弹38发,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西藏野驴尸体一具,扣押作案车辆1辆,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

  三江源国家公园森林公安是国家公园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三江源国家公园森林公安机关和广大森林公安民警牢记“以最严厉的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忠实履行法律职责,有力地打击了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有力地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

  “以上两起案件的发生,说明社会上一些违法犯罪分子仍存在侥幸心理,认为三江源国家公园地广人稀,环境偏僻,自己偷偷摸摸干点违法犯罪的事情会神不知鬼不觉,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作恶者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三江源国家公园森林公安局这把悬在国家公园上方的利剑,定会斩断伸向破坏国家公园自然环境违法犯罪的黑手。”三江源国家公园森林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目前,经三江源国家公园森林公安局依法侦查终结,玉树市三江源生态法庭及玛多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决以李某某、齐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共10名犯罪嫌疑人有期徒刑6个月-2年不等,罚金3000-30000不等,依法没收枪支、汽车等作案工具。2018年的春节,他们将要在监狱里度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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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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