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法”齐施,为国家安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访法学博士、青海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副院长马旭东教授
青海新闻网讯 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法学博士、青海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副院长马旭东教授接受了记者采访,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法的重要意义、立法亮点以及如何更好地做好国家安全法的贯彻落实等方面作了详细解读。
马旭东教授一边展示他曾在西宁市城东区等地宣讲国家安全法治的资料,一边开始了详细介绍:“2014年我国为进一步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在全面修订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及针对当下反间谍工作特点的基础上,颁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该法在附则中明确废止了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2015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新的国家安全法,并于2015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涉及主权安全、经济安全、资源安全、粮食安全、文化安全、技术安全、网络安全、民族安全、宗教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核安全、外层空间及国际海底区域和极地安全、海外安全等多个方面的国家安全内容,可以说全方位、立体式地构建了国家安全的法治保障。为进一步加强反恐怖主义工作,维护国家安全,2015年12月27日我国又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并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
马旭东说,“我国还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分裂法》,主要是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指向具体问题。而以上‘三法’共施,可以说在普遍意义上,构成了我国国家安全法治体系,从而使国家安全问题在法律框架内予以明确,并以法治途径解决问题,是我国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表现,也必将促进法治国家的实现。”
谈到“三法”的亮点,马旭东介绍说:“‘三法’,是一个‘全盘考虑’的法制模式,是嵌入到我国已建的法律系统之中,与其他法律共同协调运转,而不是在现有的法律系统之外,所以每一部法律中既能看到国家利益的保护,同样不忘对于公共利益、个人人身及财产利益的保护。所以这些法律的贯彻落实,不仅与公法有关联,也链接到民法、知识产权法等具有鲜明私法特性的法律。也正因为如此,‘三法’距离我们并不遥远,而是关切到我们每一个公民的切身利益。这也就让我们明白,维护国家安全人人获益,维护国家安全当然也该是人人有责。”
马旭东认为,“三法”不仅构成了一个“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的体系,同时也构筑了“国家安全预防体系”。既明确了相应机构的职责,同时也确立了“专群结合”的原则;既反对和惩治有损国家安全的一切行为,又明确规定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民族风俗习惯,禁止任何基于地域、民族、宗教等理由的歧视性做法。
如何增强全民的国家安全意识?“三法”如何获得更高的公众认知度?马旭东认为:“首先应当确定宣传的主体:是国家安全部门,还是司法部门,或者是其他部门,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宣传的内容、方式、时间等等,从而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法’还应与我国的普法工作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让更多的公众了解、参与。包括各种形式的讲座,拍摄成有趣的影视作品、小品,甚至可以借助咱们青海独具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花儿’,还可以通过让群众参观部队的公开演练等等。‘三法’的宣传也要采取更宜让群众接受的形式。”马旭东补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