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三项措施落实政法干警“八条禁令”

12.05.2014  11:10
核心提示:   为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发布的青海政法干警禁令,近日,省检察院下发了《采取三项措施认真贯彻执行青海省政法干警“八条禁令”的通知》,以使禁令切实得到落实。  《通知》指出,全

   为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发布的青海政法干警禁令,近日,省检察院下发了《采取三项措施认真贯彻执行青海省政法干警“八条禁令”的通知》,以使禁令切实得到落实。

  《通知》指出,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组织学习,教育和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充分认识“八条禁令”的必要性、严肃性,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委对政法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上来,毫不动摇地坚持从严治检方针,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努力建设一支纪律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机关要把严格执行“八条禁令”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最高人民检察院实施办法以及省检察院23条措施紧密结合起来,与《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紧密结合起来,确保每条规定要求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严格遵守“八条禁令”。全体检察人员要认真学习和遵守“八条禁令”,切实做到严于律己,严格执行,令行禁止。

  《通知》强调,各级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八条禁令”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八条禁令”落到实处。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反禁令的问题,对顶风违纪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坚决维护“八条禁令”的严肃性。(作者:李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