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结果显示上半年我省城乡居民收入双双增长
国家统计局青海调查总队7月23日发布的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结果显示:上半年,我省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67.51元,同比增长9.19%。上半年,我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7445.09元,同比增长7.82%,工资性收入占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5.3%。这是由于全省宏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就业形势稳定,政府对行政事业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奖标准提高,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正常晋级,去年下半年增资翘尾因素的延续等影响。
上半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963.2元,同比增长13.58%。这得益于我省优化市场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扶持创业就业等一系列政策扶持,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增加城镇居民经营性收入发挥了积极作用;财产净收入755.33元,同比增长18.31%。这主要是受房地产调控和刚性住房需求持续旺盛影响,城镇居民“由购转租”和“以租养贷”现象日趋普遍等因素影响;人均转移净收入2238.73元,同比增长7.22%。这主要来自于全省城镇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城镇居民医保补助、高龄老人补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等提高的拉动。
上半年,全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277.93元,同比增长9.54%,占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38.91%,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工资性收入增长主要得益于本地非农务工人员日均收入的增长和外出从业人员月均收入的增长。
全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755.94元,同比增长9.52%。增长主要得益于:玉米、青稞、豆类、油料、牛羊肉出售量增加,大部分农产品价格总体平稳;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下降,农业生产成本减少;各级政府采取有力政策扶持农牧民自主创业,以商品零售、交通运输以及乡村旅游为主的农村第三产业快速发展。人均财产净收入增长16.9%。主要得益于农牧民来自家庭资产、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入股等财产性收入增加。人均转移净收入增长8.12%。主要受益于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水平、农村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高龄补贴标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共用经费补助标准、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补助标准等惠民政策措施的实施。(卢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