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皮书:中国上市企业社会责任能力成熟度处弱能级

27.12.2015  18:44

  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再次引发社会关注。

  12月21日,《中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能力成熟度报告(2015)》蓝皮书(以下简称“蓝皮书”)发布。据报告统计,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能力成熟度平均得分37.19,领先于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但总体而言,我国上市企业的社会责任能力成熟度仍处于弱能级水平。

  得分整体处于“弱能级

  蓝皮书由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社会责任专业委员会和北京融智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所共同研究编写。

  在对沪深300家上市公司和能源、金融等15个重点行业内市值最大的50家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能力建设水平进行样本分析后,蓝皮书从社会责任理念与战略、社会责任推进管理、经济价值创造能力、社会价值创造能力、环境价值创造能力以及合规透明度运营6个维度,对这些上市企业进行了系统评价。

  据此,蓝皮书最终得出了中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能力成熟度指数和结论:按百分制计算,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能力成熟度平均得分仅为35.43分,上市公司社会责任能力建设水平严重堪忧。

  从社会责任能力成熟度的6个维度来看,不同维度之间的得分差异较大。沪深300家上市公司的“经济价值创造能力”维度平均得分61.86分,“社会责任推进管理”维度平均得分仅有9.38分,两者相差超过50分。

  由此,蓝皮书报告认为,我国上市公司普遍表现出“经济价值创造能力突出,社会责任推进管理不足”的特点。这反映了我国当前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的阶段性特点——创造经济价值是企业考虑的首要方面,社会责任仍停留在理念认识层面,缺乏切实有效的制度建设和管理推进。

  另外,蓝皮书也对沪深300家上市公司的“环境价值创造能力”作了分析评价,发现平均得分只有22.07分,得分超过60分的公司仅有上海电气1家,其余299家公司的得分均低于60分,近70%的上市公司得分低于30分,这表明上市公司环境管理能力和绿色运营水平都亟待提升。

  蓝皮书编著者之一、北京融智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所所长王晓光表示,每个企业都需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但实际上,大多数企业还没有树立起社会责任的理念,更没有与企业本身的管理创新和环保治污等工作结合起来。

  王晓光认为,企业所处的行业环境对企业自身的社会责任能力建设有很大影响。房地产、汽车、纺织服装、食品等行业需要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受公众瞩目,会面临更大社会责任压力。而能源、金融等行业主要针对企业客户提供服务,不用承受太多的社会压力,因而得分比较高。

  上市国企的社会责任能力成熟度较高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议题,这份蓝皮书报告还有一个结论:上市国企的社会责任能力成熟度比非国有控股企业更高。

  在蓝皮书分析调查的沪深300家上市公司中,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有201家,占比67%,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有99家,占比33%。统计显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能力成熟度平均得分37.9分,而非国有控股企业的得分31.85分。这表明,国有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提供公共服务方面处于领先地位。

  蓝皮书显示,社会责任能力成熟度排名前10位的企业有:中国远洋、海南航空、中国联通、兖州煤业、东方航空、中国交建、中国石化、南方航空、中国神华和上港集团,几乎全都是国有控股企业。

  在蓝皮书中,记者发现在金融、建筑、运输、医疗保健等领域,国有控股上市企业的社会责任能力成熟度水平领先于非国有控股上市企业民营企业。在这些行业内,国有企业也占据着更为重要的市场地位。但在电子信息制造、纺织服装等领域,这样的差异并不明显。

  不过,无论国有控股还是非国有控股企业,其平均得分都处于“弱能级”水平。社会责任能力成熟度得分超过60分的上市公司只有12家,房地产、机械、汽车、电子信息制造、纺织服装、化工、食品、医疗保健、公用事业和电气设备等10个行业的上市公司社会责任能力成熟度得分全部低于60分。

  为何上市国企的社会责任能力成熟度较高?这是否说明国有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处于更为领先地位?

  蓝皮书指出,这主要是由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国有产权属性使得社会和利益相关方对其履行社会责任有更高的期望与要求,而国家与地方层面不断出台的促进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制度规范也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形成约束,提供指引。

  11月19~20日,在中央企业社会责任工作会议上,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王文斌提出,“十三五”时期中央企业社会责任工作要形成“三个一批”:形成一批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较为完善的优秀企业,形成一批引领行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优秀企业,形成一批模范履行社会责任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优秀企业。

  为实现上述目标,王文斌要求中央企业立足战略高度,切实谋划好“十三五”社会责任工作;突出责任融入,进一步提升企业运营水平;加强沟通交流,增强企业运营透明度;重视海外履责,做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典范;持续改进提升,夯实社会责任管理工作基础。

  中国社会科学院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钟宏武表示,在国资委等国有企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下,国有企业内部金字塔式的管理体系将形成社会责任建设的良性传导机制,整齐划一地推动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管理体系建设。

  从1.0到2.0再到3.0

  在国资委提出明确要求后,如何激发国企承担和履行社会责任的内生动力尤为重要。

  王晓光表示,国有企业,尤其是央企在履行社会责任时,应当把国资委等监管部门的要求当作一种外界辅助,而不是唯一动力。“关键是国企要激发出完善社会责任建设的内生动力,否则效果会打折扣,这也是企业发展的内在要求。

  那么,如何激发国企承担和履行社会责任的内生动力?

  在钟宏武看来,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分层概念:1.0阶段,企业社会责任体现为提供好的产品和服务,并且保护环境,关怀员工;2.0阶段,企业社会责任体现为企业的慈善和公益行为;3.0阶段,企业社会责任体现为向社会公开、主动地披露信息,增加企业透明度,满足公众知情权。

  钟宏武认为,国有企业承担更多的公众期望和社会责任,理论上应该有立体化视角,从1.0到2.0再到3.0应该齐头并进,三者不可偏废。但在现实中,国企履行社会责任时又往往存在各种不如意的地方,比如在能耗、环保、员工关怀等方面,做得还远远不够。

  在他看来,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在1.0阶段仍存在着假冒伪劣、产品质量不过关、污染环境等问题;在2.0阶段对公益慈善事业投入大,但管理水平跟不上;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公众对信息需求的增加,3.0阶段的信息公开应当成为以后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新方向。

  他举了一个例子,以往,国有企业的信息披露是一种被动机制,而且主要面向工商局、税务局、环保局等监管机构汇报和披露信息,并没有对社会公开。在3.0阶段,国有企业有必要对全社会公开披露更多信息,尤其是生产经营活动对空气污染等公共议题造成的影响。

  “遗憾的是,很多企业尚未走到这一步,信息公开和透明有一定问题。

  钟宏武建议企业负责人,尤其是国企领导者应该真正重视企业社会责任工作,在具体实践中以身作则。王晓光建议,国有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中,应当尝试和重视年轻人的参与。“他们熟悉现代传播方式,更有活力和创造力,比其他群体更有动力和优势来做企业社会责任工作。

  他希望年轻人能成为企业和社会责任之间的桥梁,增加企业的活力和创造性,传递社会对企业的压力与希望。“既发挥活力,又传达压力,一推一拉之间,形成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内生动力,实现社会责任和企业盈利之间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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