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红利不再特区立法权成深圳唯一特区政策优势
28.10.2014 23:15
本文来源: 青海热线
改革进入深水区,深圳如何率先释放法治新“红利”值得期待。资料图
2014年,深圳拟征停车场调节费的消息甫出,各种口诛笔伐随之而来,迫于压力的深圳市交委两开听证会。
无独有偶,18年前,1996年出台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规定闯红灯罚200元,远高于国家的处罚额度,深圳这一立法当时在全国也是骂声一片。这恰恰说明,自深圳被授予特区立法权以来,除承担法治建设改革、创新、突破的重任,也不可避免地伴随着争议、质疑,还有各种利益的博弈。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发展战略,中国走向法治国家的脚步越来越清晰。当深圳的特区政策优势已渐渐褪去,特区立法权成为深圳仅存的政策优势之时,这必将成为深圳未来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正如市委书记王荣接受媒体采访时所言,深圳将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继续先行先试,率先释放法治新“红利”,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实现中国梦作出经济特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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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0.2014 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