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城市群频中“霾伏” 众专家详解原因 污染物一次排放、二次转化加上不利气象条件导致严重大气污染

20.01.2017  03:32

◆本报记者刘晓星

1月17日~18日,环境保护部在北京召开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及趋势分析学术研讨会。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合研究顾问组5名院士和总体专家组25名专家,以及全国各地大气领域各研究方向的专家代表受邀参加研讨会,交流大气污染防治研究成果,凝聚科学和管理共识,为实现《大气十条》及“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强化科学支撑。经过两天的深入研讨,专家代表对大气污染的成因与控制途径达成共识。

形势:改善成效已显,但秋冬重污染高发

与会专家认为,《大气十条》发布实施3年多以来,各部门、各地方紧紧围绕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因地制宜,狠抓落实,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的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4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0%,优良天数比例为78.8%,同比提高2.1个百分点。

其中,2016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71微克/立方米、46微克/立方米、32微克/立方米,较往年明显下降。京津冀区域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7.8%,与2013年相比下降33.0%。北京市PM2.5平均浓度为7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9%,与2013年相比下降18.0%,为《大气十条》实施以来下降幅度最大一年。京津冀区域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6%,同比上升4.3个百分点,北京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4.1%,同比上升3.1个百分点。去年,经中国工程院评估,认为《大气十条》确定的治污思路和方向正确,执行和保障措施得力,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已经显现。

秋冬季是重污染高发季节,尤其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进入采暖季后重污染呈高发态势。2016年进入冬季以后,全国空气质量不升反降,11月、12月份优良天数比例同比分别下降7.5、6.3个百分点,PM2.5浓度分别上升7.4及5.4个百分点。11月~12月京津冀区域发生6次影响范围广、持续时间长的重污染过程,PM2.5浓度同比上升6.4%。特别是12月中下旬,全国出现大范围、长时间重污染天气,京津冀及周边的北京等35个城市启动红色预警,石家庄等多地AQI爆表。冬季重污染天气频发较大幅度拉升了全年PM2.5平均浓度,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全年空气质量的改善效果,影响了公众对全年空气质量改善的感受,成为现阶段大气污染治理的焦点和难点。

原因:集中在3方面,需精准治理

在我国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方面,与会专家认为,《大气十条》的发布与实施推动我国大气污染控制思路从“总量控制”过渡到“质量控制”,并进一步促进我国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快速下降。

2005年~2010年间,我国SO2排放量下降了12.8%。2013年~2015年间,据相关研究估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除VOCs以外均呈现快速下降趋势。

从区域排放强度来看,京津冀地区的排放强度远高于全国其他地区。从季节变化特征看,采暖季排放强度远高于非采暖季,以京津冀地区为例,采暖期和非采暖期相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增加了30%左右。

目前,工业排放是我国SO2、NOX、一次PM2.5及VOCs的第一大排放源,民用排放是一次PM2.5的重要排放源,交通源是NOX和VOCs的重要排放源。因此,在未来排放控制中,需强化非电行业(钢铁、水泥和玻璃行业)提标改造、燃煤锅炉整治、民用散煤清洁利用、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能源加工储运行业)等治理措施,实现SO2、NOX、一次PM2.5和VOCs排放量同步下降。

在我国大气污染成因方面,与会专家认为,大气本身具有自净能力,之所以大气成分能够累积到形成大气污染的程度,主要原因有3方面,即污染物一次排放、二次转化以及气象条件。

当前,我国面临的主要大气污染问题,是以PM2.5和臭氧为代表的大气复合污染问题,大气中多种污染物都以很高的浓度水平存在,这一特征也与发达国家曾经经历的大气污染显著不同。造成这一现象的关键驱动力,是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入快速经济增长和城市化进程中,颗粒物(PM)、SO2、NOX、挥发性有机物(VOCs)、氨等排放大幅增加,而且高密度地集中在以城市为中心的区域,这是我国重点城市群大气污染频发的根源。

气象条件是大气污染形成的外因。不利的气象条件,比如静稳、小风、高湿以及逆温等,会在排放基本相同的前提下导致更加严重的大气污染。2016年,我国气象条件总体不利,12月更是我国自1951年以来最暖的12月,全国平均气温比多年平均情况偏高2.6℃。

因此,要真正实现科学治污、精准治霾,就必须在准确预判气象条件变化的基础上,科学规划和设计大气污染防控的方案,包括精细准确的重污染应对措施。

出路:以PM2.5防治为目标从4方面推进

在大气污染防治控制上,与会专家认为,应从加强清洁煤供应体系建设、将结构减排和工程减排结合、全面实施轨道和公交都市战略及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科学研究等四个方面强力推进。

在构建清洁煤供应体系,进一步推动煤炭高效清洁集中利用方面,专家建议,要有效控制煤炭消费规模,从调整终端能源结构入手,加强散煤治理,严格市场准入标准;有序淘汰民用散烧煤和10吨以下燃煤工业锅炉,进一步提高终端用能的燃气化、电力化等非煤化比例,并建议实施冬季替代散煤的电价补助;促进煤炭更多采取大规模集中发电、供热和化工转化等集约化利用方式。

在结构减排和工程减排结合,推进工业烟气污染深度治理和超低排放控制方面,与会专家认为,应进一步优化主要耗能行业能源消费结构和产业结构,提高集中度,淘汰落后产能,降低单位产品能耗,提高产品深加工能力、高附加值和高技术含量产品的研发和生产能力。2020年基本淘汰钢铁、电力、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的落后产能;全面实施火电行业超低排放控制工程,加强动态监测和评估,推动低成本、全负荷超低排放控制技术研究与示范。非电行业全面实现污染达标排放,择机提出特殊排放限值,有序推进非电行业超低排放技术的试点和示范;推动钢铁、平板玻璃、水泥等行业全过程节能和烟气治理工程,发展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新技术和超低排放控制技术。

在全面实施轨道和公交都市战略,重塑区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方面,专家建议在城市化进程中重塑节能减排、安全快捷的公共交通体系,鼓励绿色可持续的出行模式。积极推进区域内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铁路、城市轨道的“四网融合”;加快推进区域交通网络由“单中心、放射状”转为“多中心、网络状”。构建“车—油—路”一体化的移动源排放污染综合控制体系,建立区域协同、物联网和大数据技术融合的全覆盖和全链条的移动源机动车污染防治和监管体系,强化道路和非道路移动源排放全生命周期的排放控制和监管。重点开展道路柴油车、工程机械、船舶等关键柴油机领域的清洁化专项工程,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率先实施“清洁柴油机行动计划”;重点推进“新能源汽车行动计划”,构建“超低—零行驶排放”的新能源交通系统。

在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科学研究,建立大气污染防治的系统科技支撑体系方面,专家建议,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任务,尽快率先启动京津冀环境综合整治重大工程的大气防治部分,深入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点研发趋势预判、精细化防治方案、治理措施成本效益评估等关键技术,构建区域空气质量精准调控的一体化技术体系,建立一个区域大气复合污染应对的科学支撑平台,组建一支重污染过程防控和空气质量保障服务的团队,形成研判—决策—实施—评估—优化的决策支持体系。加强区域一体化的大气污染监测网络,动态污染源清单和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建设,以科技创新引领我国大气污染防治进入到精准管理新阶段。


此外,与会专家还提出,坚持以PM2.5污染防治为首要目标和重点工作、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科学选择重点控制对象实施精确打击、重点解决冬季大气重污染问题、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区域联防联控等工作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