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专项督查公共场所控烟和学校卫生工作

18.07.2014  10:23

      7月—11月,省卫生计生委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公共场所控烟和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做好公共场所和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总结经验,针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专项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监督检查工作采取实地检查与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督查公共场所控烟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辖区内农村寄宿制学校自建设施供水、中小学校和高级中学教学环境卫生等情况,了解掌握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基本状况和消费者对控烟规定知晓情况,农村寄宿制学校自建设施供水水源卫生防护合格率达标情况和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状况,开展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

      此次督查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强化宣传,认真部署,摸清情况,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抽查各地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和推进全省公共场所控烟和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有效开展,并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