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关大街派出所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方金刚同志先进事迹
为进一步增强全所人员向先进典型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营造“学先进、当先进、作奉献”的良好氛围,按照《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学习宣传方金刚同志先进事迹文件的通知》要求,3月26日上午,东关大街派出所召开全所人员会议,专题学习方金刚同志先进事迹。
会上,杨军原文领学了《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学习宣传方金刚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方金刚,男,1965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生前任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主审法官、三级高级法官,2017年10月17日下午在合议案件时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参加法院工作22年来,方金刚同志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严格公正司法,严谨细致办案,践行人民司法为人民的誓言。2017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追认他为“全国优秀法官”。2018年1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追授他“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会议指出,方金刚同志是新时代践行“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优秀代表,他的先进事迹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示范引领作用,是政法系统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伟大征程,努力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的生动教材。
会议要求,全体人员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全国两会精神,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方金刚同志先进事迹活动;要按照通知要求学习方金刚同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坚定信念,敢于负责、勇于创新的担当精神,求真务实、勤勉敬业的职业追求,克己奉公、清正廉洁的高尚品质,在推进“四个全面”的征程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力拼搏、开拓进取,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