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民主决策吸收和转化政协专题协商成果 我省推出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措施
近日,省政府出台《青海省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与能力建设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0年,我省将构建起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儿童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布局合理、分工明确、规模适当、富有效率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这一关系千家万户的政策措施出台,是省委省政府民主决策,重视吸收和转化政协意见建议的结果。《方案》充分吸收和采纳了省政协2018年第二次双月协商座谈会的协商成果。
紧扣群众的民生诉求主动作为,省政协将“加强我省儿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确定为2018年第二次双月协商座谈会议题。为使提出的意见、建议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会前,省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在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相关部门情况介绍的基础上,先后深入西宁市、海东市、黄南藏族自治州等地基层医疗单位进行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26次,形成调研报告23份。在今年5月召开的双月协商座谈会上,委员们坦诚建言,针对我省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存在的资源总量不足、服务体系不完善、服务能力有待提升、儿科医疗队伍不够稳定等问题,从狠抓政策落实、优化资源布局、完善儿科医疗服务体系功能、强化队伍建设、推动优质儿童医疗资源下沉、重视儿童预防保健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意见和建议。
双月协商座谈会的协商成果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王建军做出批示,肯定省政协围绕民生问题开展协商的做法很好。要求由省卫生计生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办法,转化双月协商的成果,努力提升为儿童健康服务的能力。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予波在双月协商座谈会上要求,省政府有关部门对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列出清单,深入研究,主动作为,一件一件狠抓落实。研究和吸收省政协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建议,省卫生计生委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残联等制定了《青海省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与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主动请省政协分管领导和相关专门委员会提出了修改意见。
《方案》贯彻落实了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意见的通知》及《青海省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精神,充分吸收和转化了政协协商成果。在增加儿科资源配置上,《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省各市(州)和县(市、区、行委)级综合医院设立独立的儿科,有条件的市(州)设立独立的儿童医院。全省各市(州)、县(市、区、行委)妇幼保健机构设立儿童保健科。每千名0—14岁儿童床位数增加到2.5张。在强化儿科医疗队伍建设上,《方案》提出,加强儿科医务人员队伍建设,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69名,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
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处处长王廷军说:“《方案》的出台和实施,将推动我们进一步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满足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儿童医疗卫生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张旺 莫昌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