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水资源管理 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写在2016年“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之际
今天是第24届“世界水日”纪念日,同时也拉开了第29届“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序幕。今年“世界水日”的纪念主题是“水与就业”(Water and Jobs),“中国水周”的宣传主题是“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通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纪念宣传活动,旨在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更加了解我省的水情,增强全社会惜水、节水、护水意识,更加关注水利事业的发展,形成全社会关心水利、支持水利、共同推进依法治水进程的良好氛围。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兴水利、除水害,事关人类生存、社会进步,历来是治国安邦的大事。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资源问题,出台了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将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生态文明先行区的重要内容作出了全面部署。青海作为三江之源、“中华水塔”,是我国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和生态安全屏障,在全国具有独一无二的生态战略地位。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确保“中华水塔”坚固而丰沛,不仅关系到我省“131”目标的实现,而且关系着下游多省(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我们要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障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严格水资源管理、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用水方式,努力从源头上扭转水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给子孙后代留下山青、水净、河畅、湖美、岸绿的美好家园。
“十二五”以来,我省积极践行中央“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和省委、省政府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在水资源保护、水安全保障、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改善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全部实现国控目标,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在制度建设方面,出台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已覆盖省、市(州)、县三级行政区域,全面建立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在用水效率方面,西宁市、格尔木市、德令哈市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通过国家验收,三市均荣获“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称号,2015年全省用水总量较2010年减少25.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49%、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22.5%。在保障能力方面,基本建成了引大济湟主体工程,五年新增供水能力6亿立方米,解决了162.4万农牧民的饮水安全问题;完成了河湟谷地、海南台地、柴达木绿洲等13处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实施了97个小农水重点县及项目县、37项草原节水灌溉示范等项目;新增有效灌溉面积59.8万亩、发展高效节水面积63.8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57.4万亩。在水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启动实施了西宁市、海北州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200平方公里,新建和加固堤防、护岸1000多公里,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3.8%。虽然我省在严格水资源管理、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水多、水少、水脏、水浑等水资源问题依然突出,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工程性缺水严重、水资源开发难度大等矛盾仍然是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决胜阶段。我们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以“131”总体要求为统领,积极践行新时期治水方针,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战略,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保护好“中华水塔”,筑牢高原生态安全屏障,着力构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脱贫攻坚相适应的水资源安全保障体系,努力开辟严格水资源管理的新篇章。
严格用水总量控制,保障“三条红线”不可逾越
深入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精神,层层分解落实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建立科学完善的水资源管理四项指标控制体系,健全水资源监管责任、考核评价等四项制度,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优化。严格执行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有偿使用、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等管理制度,强化城乡水资源统一配置,统筹调度地表水、地下水和再生水,遏制不合理的新增取水,加强水功能区和入河湖排污口监管,严格水资源管理责任考核,努力实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人水和谐的文明发展。
加强用水效率管理,确保节水型社会稳步建设
积极借鉴和推广西宁、格尔木、德令哈三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的成功经验,切实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产生活全过程。农业领域要积极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业领域要大力推广工业水循环利用,普及节水工艺和技术,重点实施高耗水工业、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城市生活领域要加强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改造,加快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生活用水器具,大力发展低耗水、低排放现代服务业,推进高耗水服务业节水技术改造,全面开展节水型单位和居民小区建设。把非常规水源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加大雨洪资源以及中水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力度。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全面推行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充分发挥水价在节水中的杠杆作用。
弘扬生态文明理念,着力加强水生态保护
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统筹好水资源开发与保护关系,更加注重水生态保护。积极落实《青海省水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加强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保护,推进生态脆弱河流生态修复,加强水土流失防治,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开展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落实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建立联合防污控污治污机制,强化从水源地到水龙头的全过程监管,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稳固生态屏障、丰盈中华水塔。扎实开展西宁市、海北州国家级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丽乡村”,加快推进引大济湟等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水利支撑。
持续基础项目建设,科学优化资源配置格局
围绕水生态文明建设,东西部坚持开源节流并重,建设支撑区域经济社会供水安全先行区,南北部坚持保护修复并举,建设保障流域经济社会用水安全先行区的青海水利发展总体布局,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发展规划,加快建设城乡重点水源工程、跨流域调水工程、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和江河防洪工程,着力构建引排顺畅、蓄泄得当、丰枯调剂、多源互补、调控自如的水资源配置格局,不断增强城乡供水保障能力,促进水资源、水安全、水生态、水环境的协调发展。加快城乡供水工程建设,强化饮用水水质监测,推进城乡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让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
完善法规制度体系,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水
加强依法治水,促进人水和谐。以健全法律法规、完善标准体系、加大财税政策支持为核心,推动形成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长效机制,引导、规范和约束各类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的行为,对涉水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查处力度。加快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和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深入开展水资源使用确权登记、水权交易流转和水权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全面落实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管理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管理,强化用水定额和用水计划管理,遏制不合理新增取水。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涉及各行各业、千家万户,需要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携手合力节约水资源,并肩齐心保护水生态,让中华水塔坚固而丰沛,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家园。(作者系省水利厅厅长 陈兴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