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遭砸车盗窃物业称概不负责

09.12.2015  09:22

  青海新闻网讯 12月7日,网友“@凯云青海特产”发微博称,他把车停在小区门口的停车场,没想到被人砸了车窗,车内手提包被盗。

  当天中午,发微博的马先生告诉记者,5日晚回家时,他将车停在枫林绿洲住宅小区门口的停车场,走时忘了拿放在车内的手提包,包里有1000元现金和一块价值2000元的手表。

  6日一整天他都没用过车,直到7日清晨,他出门准备开车时发现,驾驶座一侧的车窗被人砸了一个洞,放在仪表台上的手提包不见了。

  随后,他赶忙前往小区物业办公室要求调取小区门口的监控录像。物业工作人员告诉马先生,小区门口只有进出停车场的位置有摄像头,他停车的位置摄像头根本拍不到。

  7日15时左右,记者前往枫林绿洲住宅,负责管理该小区的青海长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刘经理表示,物业停车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物业只收取停车场地费,没有义务看管车辆安全。此外,小区停车场进出口早已贴出通知,提醒广大车主,停车场只收取停车费,对车辆损坏、丢失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