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区九项措施发力精准扶贫

25.04.2016  11:57

  青海新闻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提出的“城东区在帮扶城乡贫困群众上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区城乡贫困人口帮扶救助工作,不断提高辖区贫困群众生活水平,夯实“和谐东区”建设的群众基础,4月22日,城东区制定出台了《城东区加强城乡贫困人口帮扶的若干政策措施》,决定从2016年7月1日起,在全面落实《西宁市城镇贫困和困难群体精准帮扶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在全区范围内实施9大精准扶贫措施。目前,该区相关部门正在加紧制定实施细则。

  这九项措施是:一、建立城东区“和谐家园”综合救助中心,在各镇、社区设立分中心,受理辖区贫困人口的救助申请,组织开展全区慈善公益活动,接受社会捐赠物资,开办基层慈善超市,统筹做好扶贫救助工作。二、建立城东区“和谐家园”救急难扶贫基金,区财政每年注入资金200万元,同时动员社会力量和慈善组织积极参与捐款,实现基金滚动健康发展。三、对辖区入住养老机构的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在原来提供每人每月500元养老服务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补贴500元;对分散供养人员,每人每月补助生活费200元。四、每年10月至次年3月增发城东区低保家庭物价补贴每户每月50元。五、每年为全区低保家庭中35-59岁的妇女进行免费体检。六、区财政全额缴纳辖区城乡低保家庭成员的医保参保金。七、自2016年起,对全区低保家庭中达到60周岁(含)以上的人员,由区财政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档次一次性缴纳1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金,达到享受待遇条件时(不含已享受待遇人员),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八、为辖区小学(含幼儿园)东区户籍的低保家庭学生每人每年投入100元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九、对接收东区户籍贫困残疾人的社会福利机构,按接收人数给予每人每年2000元的补贴。

  由于城东区下岗职工多、无劳动技能者多、因病(残)致贫者多,贫困人口占全区人口的比例较大。截至目前,全区低保对象有4309户、8235人,占全市低保对象的16%,其中残疾人有1073人。近年来,该区高度重视贫困人口帮扶救助工作,始终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促公平”的原则,不断完善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帮扶工作机制,通过积极实施“578”工程,完善了救助体系,规范了救助管理,提升了救助水平。“5”即:抓住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政策宣传、评议监管、配套资金“五个到位”,夯实了低保工作基础;“7”即:抓住审批程序、分类施保、资金管理、规范档案、动态管理、系统管理、收入核查“七项管理”,实现了低保规范化管理;“8”即:建立生活、教育、医疗、住房、五保供养、临时救助和重度残疾人救助、就业联动、志愿服务“八个机制”,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有效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

  自今年4月以来,该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快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指示精神,率先在全市举行了“和谐家园”救急难基金大型募捐活动,募集爱心捐款280余万元。下一步,该区将在全面贯彻落实《西宁市城镇贫困和困难群体精准帮扶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城市低保运行机制,积极构建“民政+卫生+教育+就业”的大救助格局,实现救助与扶贫无缝对接。对城镇低收入家庭,尽全力争取项目、多渠道筹措资金,扩大有关扶助政策的覆盖面,帮助其解决具体的问题和困难,同时,从促进就业创业、加强技能培训、给予政策扶持等方面入手,着力帮助有就业意愿、就业能力的城镇低保家庭实现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通过提升家庭收入水平,使其早日迈出低保线,达到或接近城市居民平均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