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两县被命名为全省先进县
近日,青海省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命名全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县(市区行委)的决定》,海东市乐都区、互助县被命名为全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县(区)。
2016年,海东市委提出了争创全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县(区)的目标任务,要求各县(区)按照创建标准,积极争创全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县(区)。按照创建工作总体要求,乐都区、互助县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共同繁荣发展”的新时期民族工作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结合各自实际情况,以创建工作10个方面21项具体任务为抓手,从加强组织领导、聚焦问题补短板、营造浓厚氛围、加快档案整理、强化督导检查等方面着手,着力推动区域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全力构建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的新格局,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积极推进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县(区)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创建过程中,互助县着力在宣传教育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上下功夫,积极指导村(社区)文艺骨干编排贴近群众、贴近生产生活实际的文艺节目,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巡回宣讲,宣传覆盖率达到100%,农牧民群众的宣传覆盖率达到90%,在全社会形成了维护民族团结、推进民族地区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氛围。以全国文明城市(县级)创建为契机,组织开展“五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分类制定城市和农村创建标准,确定威远镇南街社区、丹麻镇东丹麻村为全省城市和农村创建试点,先行先试,积累经验。目前,45%的家庭完成星级文明户的评定工作,4697户农户已命名挂牌。乐都区先后确定了7个市级创建示范点和15个区级创建示范点。2016年,13个乡镇命名为市级先进单位,358个单位(包括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命名为区级先进单位。目前,乡镇和社区创建先进命名比例达100%,已超额完成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八进”活动规定的创建先进比例。(张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