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全面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

02.03.2015  17:27

  近日,海东市卫生计生委结合“三基”建设,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能力的意见》,对提升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做出全面安排部署。

  《意见》要求,各乡镇卫生院全面提供与其功能定位相适应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切实承担起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门急诊和住院诊疗,开展院内外急诊急救、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重点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治技术。同时从增强医疗服务功能、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提高中藏医药服务能力、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加强药事管理、加强检验放射管理、落实院感防控管理措施、全面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等九个方面安排具体工作任务,要求各县(区)严格按照我省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和“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评价指标和评价办法,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实化相关工作措施,明确工作步骤,确保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力争今年乡镇卫生院门诊和住院服务量在去年基础上提高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