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正式出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方案
12月29日,通过市政府、市残联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海东市政府正式出台了《海东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方案》(东政〔2018〕61号),标志着海东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正式拉开序幕。
方案规定:0—6周岁残疾儿童:视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费每人每年最高补助0.5万元。听力、言语残疾儿童人工耳蜗植入费每人最高补助6.6万元。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平均每人最高补助2万元。听力、言语残疾儿童、脑瘫儿童、智力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费(含生活费)每人每年最高补助2万元。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助听器适配每人最高补助1万元。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助视器等辅助器具平均每例最高补助0.1万元,假肢、矫形器适配每例最高补助0.5万元。以上费用包含评估、适配服务费。
7—17周岁持证残疾儿童:视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每人每年最高补助0.2万元。听力、言语残疾儿童人工耳蜗植入费每人最高补助6.6万元。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每人最高补助0.8万元。听力、言语残疾儿童、脑瘫儿童、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费每人每年最高补助0.8万元。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助听器适配每人最高补助0.8万元。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助视器等辅助器具平均每例最高补助0.08万元,假肢、矫形器适配每例最高补助0.4万元。以上费用包含评估、适配服务费。
自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印发以来,海东市残联认真学习省委副书记、省长刘宁在省政府常务会研究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时的讲话精神和匡湧副省长对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要求。结合省政府实施意见和残疾儿童康复项目实施的特点,制定海东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方案,以保障海东市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为残疾儿童家庭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