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药安办部署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07.09.2016  20:36
      为确保全省各族群众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近日,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中秋国庆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就两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做出部署。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各监管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视察青海时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习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结合2016年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集中力量开展“两节”期间专项整治行动。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和频次,着力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四个最严”要求,严把食品从农田到餐桌、药品从研制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确保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
      《通知》强调,各级政府、各监管部门要按照属地责任、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强化监管的原则,组织相关部门全面深入地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级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要积极组织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特别是针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对辖区内社会影响较大,检查中发现存在较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以及日常监管中条件较差、问题较突出的单位进行重点指导和督促整改,做到不留盲区死角。要加大对违规较多企业的检查频次,坚决依法依规取缔黑窝点,确保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食品安全监管方面 一是重点品种 。重点以粮、肉、蔬菜、酒类、中秋月饼、糕点、水果、豆制品、乳制品、水产品、大桶水、饮料、散装食品和儿童食品等节日期间热销食品为主要检查对象,尤其以月饼、乳制品、肉及肉制品和水产品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采取监督检查和抽检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对不合格产品要依法及时严查。 二是重点区域 。以农牧区、城乡接合部、农村集贸市场、大型超市、批发市场、集中餐饮区、“三小”行业、食品批发企业、集贸市场、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学校周边为重点区域,严格督促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监督检查生产经营情况。 三是重点单位 。以建筑工地食堂、小摊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食点、小餐馆为重点检查单位,突出抓好食品的源头治理、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四个环节的安全保障工作,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方面 。重点检查基本药物、化妆品、特殊药品、各类高风险药品与中药饮片、广告药品等生产经营品种,并以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是否存在经营假劣药械行为为检查重点,大力整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无证经营,违法经营和超范围经营。
      保健食品安全监管方面 。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非法宣传的查处力度,重点查看保健食品标签标识是否涉及疾病的预防、治疗功能,严防不法分子利用节假日期间进行虚假宣传和非法销售行为。
      各级政府和各监管部门要做好应急工作安排部署,完善联合防控、协同处置机制,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严密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确保全省各族群众两节期间饮食用药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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