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节”补贴解决困难群众的大问题
青海新闻网讯 “感谢党和政府每年都惦记着我们困难老人,我的心里很温暖,‘两节’补贴解决了我的大问题。”家住在城西区兴海路尕寺巷的马玉祥老人激动地说。
马玉祥一家是低保户,由于儿子儿媳患病,他和老伴儿带着小孙女一起生活,然而四年前,老伴儿被查出患有心衰、高血压等疾病,这一病就卧床不起,老伴身边离不开亲人的照顾,为了照顾老伴儿,今年64岁的马玉祥无法外出工作,一家人的生活仅靠低保勉强维持。就在前不久,老伴儿突发心梗进入医院抢救,医疗费让老人一筹莫展,正在这时,政府发放的“两节”补贴解决了一家人的燃眉之急。“原本打算去借钱,结果按照政策每人发放500元的补贴,我们三个人就是1500元,医疗费有了着落,我的心里敞亮多了。这些年,多亏有政府的帮助。”马玉祥热泪盈眶的说。记者了解到,不仅是马玉祥这样的低保户领取到了“两节”补贴,还有一些特困供养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等等都感受到了这份来自冬日里的温暖。
据了解,根据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两节”期间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和提高2019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精神,此次发放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500元,农村低保、特困供养对象每人400元,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和建国前老党员每人560元。为此,城西区民政局采取了多种措施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严格审核发放资格,规范发放程序,向城乡困难群众及时、足额、精准的发放了一次性生活补贴。12月14日,已为1125名困难群众的一次性生活补贴金55.98万元全部及时发放到位。
目前,经市、县区民政部门共同努力,西宁市共为5.1万名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2308.44万元。所有资金已于12月18日通过银行社会化发放到位。另外,从2019年元月开始提高全省城乡低保标准。其中,城市低保标提高80元/月,从原500元/月提高到58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600元/年,从原3700元/年提高到4300元/年。
“两节”一次性补贴的发放以及低保标准的即将提高,让困难群众的心里暖意入春,同时也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保障工作的高度重视,是践行“一优两高”战略部署的具体举措,也是将“小财政”办“大民生”执政理念一以贯之的具体行动。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将全面贯彻落实城乡低保提标工作相关政策措施,有效保障好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