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服务 加强管理 严格执行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在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胜利召开之际,1月26日下午,按照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方案》要求,根据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的安排,市法院第三党支部高度重视、严格执行、精心组织,开展了以“提升服务 加强管理 严格执行”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会议由支部副书记、审管办主任党霞主持,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纲、执行局局长卢重新,院机关党委委员逯菁,全体支委及党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首先由支部副书记党霞领学了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中的《开启新时代 踏上新征程》一文;支委委员闫杰领学了《党章》;支部书记李忠炜作了第三党支部总结,主要对支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不足、原因及整改方案作了剖析、部署;随后,由支部书记、副书记及各支部委员逐一发言,对自身在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及整改的措施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发言完毕后,党员们也对党支部及各位支委进行了评议,达到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效果。
刘纲副院长以一名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的支部组织生活会,听完发言后,他说,在党内平等的过组织生活,是遵守党章、做一名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今天的组织生活会上,每位党员都能够充分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进行自我反思、相互评议、提升自我是每位共产党员应有的品德,是我们党优良传统的传承,召开组织生活会应持之以恒。
最后,刘纲副院长对第三党支部建设提出了三点建议,他提出,一是继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在新时代更应该坚定政治理想信念不动摇,要做到不忘初心,党的十九大给我们每一位党员提出了新时代的新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仅要认真完成集体组织的学习,还要做到个人主动学习;二是要充分发挥好共产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争当审判业务领头雁。第三党支部涵盖我院立案、信访、诉讼服务、审判管理、再审审查、审理、执行等工作,党员作用的发挥,对审判效果的提升有着重要的保障作用。在再审审查、审理案件中,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业务水平,要依法有据作出裁判,还要学会归纳总结。在涉诉信访工作中,要多换位思考,认真负责的对待每一位信访人,找准信访问题重点,摸清信访人实际困难,严格信访案件审查程序,既要有法有据,又要动之以情,做到敢于担当、敢于面对、敢于依法纠错。在审判管理方面,认真领会司法体制改革精神,引导法官多办案、办好案。在执行方面,要维护司法权威,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敢于碰硬,确保案件依法规范有效执结。三是在党员干部日常管理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党支部要多关心、爱护、信任党员,帮助党员解决在思想、工作、生活、学习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党员同志们也要严格遵守纪律和规矩,尽职守则,共同将党支部建设成为党员群众可以信赖的基层党组织,切实发挥堡垒作用。
会后,第三党支部各党小组分别召开组织生活会,进行了民主评议,每位党员均作了自我批评,党员之间互相批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