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管理公务车辆 西宁市公车也要“休公假”

03.03.2015  11:31

  青海新闻网讯 上班时间,公务车辆为正常公务提供便利,那么节假日期间,平时“辛苦劳碌”的公车也应享受“公休”的待遇。近日,记者从西宁市纪委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西宁市检察机关公务车辆特别是警车的管理,彻底杜绝公车私用现象,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强化公车使用管理监督,不让任何有私心之人有机可乘。

  早在春节之前,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就制定了《西宁市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化公车整治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了公车整治专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对公车整治专项活动展开了安排部署。西宁市各区县院和市院各部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同时,各区县院和市院各部门采取自查与互查相结合的方式,围绕重点整治内容认真查摆本单位、本部门在公务车辆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细化措施,完善制度,狠抓公务用车制度执行力。专项治理活动中,西宁市542名检察人员签订了《禁止公车私用承诺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各院纪检监察部门加大公车督察力度,对车辆集中停放等情况展开集中督察,定期通报情况。此外,西宁市还加强车辆统一归口管理,明确问责机制。针对查找出的问题,修订或完善了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建立了车辆管理使用责任承诺制、监督责任制,使公务车辆管理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