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16个乡镇纪委有了办案新设备

20.01.2016  09:55

   近日,湟中县纪委监察局为全县16个乡镇(街道)纪委发放了总价值约9.6万元的办公电脑、打印机和录音笔“三大件”办公办案设备,切实改善了全县乡镇(街道)纪委办公办案设备落后的现状,增强了办案能力。

  为了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快乡镇、街道基层纪检组织建设步伐,切实解决乡镇、街道纪委办案设备紧缺的问题,湟中县纪委监察局采取“财政支持、自筹资金”的办法,投资9.6万元,为每个乡镇、街道配备价值6000元的计算机、打印机和录音笔“三大件”办公办案设备。

  “三大件”办公办案设备统一由县纪委监察局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并制定下发《关于为乡镇(街道)纪委配备办公办案设备的通知》,要求“三大件”办公办案设备只能用于乡镇、街道纪委,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