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每年投入300万元设立165个回收点 农药瓶掉在地上有人捡
◆本报记者钟兆盈 通讯员李良邑
一大早,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农民沈富全,将14个农药空瓶和120个农药空袋送到塘栖镇圣堂漾桥路78号农资经营店代收,获得了20.9元的回收费。据悉,余杭区类似的废弃农药包装物代收点已达165个。
构建网络 四方协议层层把关
余杭区根据农药经营、使用现状,结合全区农药监管工作的实际,构建了上下联动的工作网络。
首先成立了由区农业局、区环保局等部门组成的区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各镇(街道)负责落实领导小组下达的工作措施,定期对辖区内回收网点和田间地头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实际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反馈信息。
同时签订四方协议,约束回收行为。在回收工作具体实施前,由储运单位与镇街签订辖区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归集处置协议,区农业局鉴证;由储运单位与各农资经营网点签订分类回收协议,镇街鉴证;由储运单位与专业环保公司签订销毁协议。同时,各农资经营网点签订回收公开承诺书,交区农(渔)业行政执法大队和储运单位备案。
在回收、储运单位把关问题上,各回收单位负责按规范回收废弃农药包装物,3家储运单位负责将各网点回收的废弃农药包装物进行运输归集到专用仓库,并定期联系有处理资质的环保单位来装运和集中销毁。
每年11月中旬开始,区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各镇街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工作目标与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兑现各项政策资金。
结合实际 统一价格提供补助
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在试点、实践中,对各项标准也在不断完善。
当前的统一回收价格标准及补助标准是:农药瓶100 ml、101~300ml、301ml 以上3个档次分别按每只0.2元、0.5元、1.0元回收;农药包装袋按50克以下、50克(含)以上两个档次分别按每只0.1元、0.2元回收。
回收处置过程中,发生的回收网点的工时费(含保管费)、储运单位的运输费(含存放保管费)分别按回收金额的25%计提并予以补助。焚烧处置费按每吨2200元予以补助。今年开始销毁费用补助由2200元每吨调整至2800元每吨。
2012年之前,各项费用由区政府“买单”,从2013年开始,资金由区、镇政府(街道)按1:1的比例分别承担。
检查核实 非农药包装不回收
乡村代收点在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中,遇到过一些麻烦事,比如有的把化肥袋拿来了;有的在A点买的农药,空瓶子拿到B点回收;还有行政区域外的村民也要求回收。
根据实际情况,余杭区对此统一规定:一是要求各回收网点只回收本点销售或使用的包装物,不回收投机性大批量农药包装物,不回收非农药瓶、袋;二是要求各回收网点对销售的包装物加贴标签以便回收时识别,农药瓶按原瓶、原盖、原包装装箱进行回收;三是要求及时做好农药进货、销售、包装物回收3本台账,便于监管单位进行三账核查。如发现回收数量异常或回收非农药包装物的回收网点,将取消其回收资格。
塘栖镇圣堂漾桥路78号农资经营店主李建法,详细告诉记者回收规则。前些年,他在回收中就遇到过村民把尿素袋、种子袋拿来,附近德清县也有村民拿着农药瓶来要求回收,都被他按规定拒绝了。他说,店里每年回收废弃农药包装物要代支付6万元左右,今年以来已付两万多元。李建法说,从他店里销售出去的农药,空瓶、空袋回收率已达90%。
余杭区从2009年试点开始到2014年底,全区共回收各类农药瓶(袋)3492.17万件,销毁废弃农药包装物633.94吨,累计投入资金1394.04万元,回收率达到80%以上。据余杭区农(渔)业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徐瑞华介绍,近几年来,全区每年这项资金支出约300万元,今年以来已支付100多万元。按照江南农村农药使用季节,最旺盛的回收应该在每年的9~10月。
现实困难 处置场地极为稀缺
余杭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试点、推进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
比如在回收过程中,交界的区、县还没形成回收制度,如管理工作没能严格到位,有可能造成余杭区外的农药废弃包装物掺入。
再如无害化处置点的问题,废弃农药包装物是有毒有害的物质,其处理工作必须通过专业的环保处置公司进行处理。目前,杭州地区仅有1家公司符合处理要求,有资质无害化处置点的缺乏,可能会影响到今后全面推开。
另外,有部分回收网点认为,回收存放农药废弃包装物会产生较大异味,特别是设在商住区的回收网点,容易导致附近居民的投诉;同时部分回收网点仓库较小,存放了农药废弃包装物,会占用正常存货的场所,有部分仓库存在不想回收的心态。
■ 新闻背景
六年探索 全面推进
回收处置机制已形成
余杭区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北部,全区每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保持在90万亩以上,农药使用总量达2000余吨,使用农药后产生的空瓶、空袋等废弃包装物,有较大部分散落在田间地头,其残留物(残液)和包装物对土壤和水体造成了污染。特别是瓶子破碎后再经雨水冲刷,农药残留物将流入水源或渗入土壤,日积月累,对生态环境破坏更大。
为做好农村环保工作,建设美丽乡村,有关部门、民间环保人士针对废弃农药包装物污染问题积极向区委区政府建言献策,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从2009年开始,逐步将废弃农药包装物的回收处置纳入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之一。6年来已形成了有效可行的工作机制,实现了全区废弃农药包装物的全面回收,减轻了农药使用的负面影响,保护了辖区内的农村生态环境。
余杭区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工作经历了试点探索、扩面提升、全面推进3个阶段。
余杭区是全省回收处置废弃农药包装物最早的试点,而鸬鸟镇又是全区最早试点镇。鸬鸟镇地处余杭区的西北部,是饮用水源苕溪的上游,为全国环境优美镇,又是浙江省环保厅首批农村环境保护试点单位。
2009年初,鸬鸟镇政府率先开展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试点工作。他们利用广播、黑板报、政务公开栏等各种方式开展宣传,重点向广大群众介绍农药空瓶回收的意义、政策,激发村民参与活动的积极性;还开展农药空瓶存放知识培训,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在关键的落实回收主体问题上,鸬鸟镇决定由当地农资销售店代收,建立销售、回收台账。要求在销售农药时在瓶上加贴标记,以大瓶两元、小瓶1元的价格进行回收,回收的农药空瓶由有资质的固废处置中心焚烧处理,资金由余杭区政府统一“买单”。
当年鸬鸟镇自年初到11月底,共收集了大瓶8418只,小瓶10454只,一改以前在田间、沟渠、池塘等地随处可见废弃农药空瓶的局面。
鸬鸟镇农药空瓶回收试点工作不但受到了当地村民的欢迎,周边黄湖镇等地村民也积极参与其中,用农药废弃物换农药或钱币。
2010年,余杭区在总结鸬鸟镇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扩大回收范围,在黄湖、百丈、径山和瓶窑(苕溪以北)等4镇扩面实施。接着,采取有针对性调整工作方法,严肃回收纪律,强化验收考核,把全区持有《农药经营许可证》的165家农资经营网点列为固定回收点,确定杭州余杭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等3家储运单位,定时间、定区域回收运输废弃农药包装物。
余杭区还根据农资流通体系发展的新变化,以及现代农业发展的新特点,把全区300亩以上规模的种植业基地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单独列为回收点统筹推进,做到了创新发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2013年起,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工作作为全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的一项重要内容,继续稳步推进。经过6年的探索与实践,余杭区已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回收处置工作机制,即以各镇街为责任主体、相关部门协调监督、经营单位折价回收、农资公司集中存放运输、专业环保单位归集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