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西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与47个市直部门签订普法责任状

28.07.2015  20:36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重要举措,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近日,法治西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与市直47个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了“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状。

  普法责任状主要涵盖两个方面内容,一方面明确了各执法部门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中承担的主要责任,从组织领导、保障机制、方式方法、普法实效等10各方面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作出了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另一方面列举了各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承担普及法律法规的具体名称(普法清单),从列举的清单看,普及宪法知识是各部门共同普法的首选,与部门职责相关的常用法律法规成为责任单位普及的重点内容,既有全国人大颁布的基本法律,也有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和地方人大颁布的地方性法规。

  法治西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马祯青说,责任状的签订,对于进一步整合法治宣传教育资源,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建设法治西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悉,此举是西宁市继出台《西宁市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以案释法制度》之后,出炉的又一项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的创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