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登记制实施7个月全省法院登记立案数上升20%

12.12.2015  22:58

   “自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海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所有立案登记的案件平均接待时间从原来的120分钟缩短到10分钟,最长接待时间未超过30分钟。”12月10日,海北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齐建彩在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立案登记制实施7个月以来的相关情况。

  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邱峰介绍,立案登记制自今年5月1日全面实行以来,截至11月30日,全省三级法院共登记立案37711件,比去年同期上升20.11%,环比上升4.8%。法院诉讼门槛降低,源头上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

  从案件类型来看,民事案件所占比例最大,共23073件,占登记立案总数的61.2%;执行案件7307件,占19.4%;刑事案件6340件,占16.8%,行政案件693件,占0.2%,审查监督案件268件。从案件分布区域来看,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其辖区基层法院登记立案数最大,共计19344件,占登记立案总数的51.3%。

  据了解,立案登记制实施7个月以来,全省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摸索出一系列便民诉讼措施,降低立案门槛,积极履行“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承诺,切实提升司法服务群众的水平,提升司法公信力。比如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采取“一站式”立案工作模式,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事人当即登记立案,不让当事人跑“冤枉路”;设立“午间立案岗”和“电话预约”立案制度,为不能请假和“上班族”的当事人提供立案服务。海北州中级人民法院在立案窗口安排藏汉双语法官接待,印制藏汉两种文字的登记立案须知、诉讼指南等资料无偿提供给当事人;针对偏远地区以及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法院电话联系后巡回立案,上门服务……充分保障了当事人诉权,人民群众寻求司法救济的渠道更加通畅,当事人对诉讼权利的行使更加便捷,让更多的社会矛盾在法治的框架内得到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