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和工作体系形成 省委省政府出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近日,省委、省政府出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明确一系列具体奋斗目标和重点任务,形成了推进青海生态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和工作体系形成。
《实施意见》提出,要把贯彻中央《意见》的过程作为认识再深化、工作再落实、行动再加快的过程,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到现代化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加快构建走向生态文明时代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率先探索创新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营造生态文明建设的浓厚社会氛围,努力创建生态美好、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的新格局,奋力开辟青海生态文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新境界。
《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和目标,提出,到2020年,全省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主体功能区布局基本形成,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巩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大幅提升,循环经济发展成为主导模式,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文明制度先行先试取得重大成果,生态文化主流价值观在全社会得到推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生态文明先行区和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基本建成。
《实施意见》还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任务,要强化主体功能定位,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推动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循环高效使用,推动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统计监测和执法监督;加快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社会风尚。
以该《实施意见》为支撑,我省形成了以中央《意见》为统领,以国家批准的《青海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为载体,以年度工作重点为抓手的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和工作体系。(解丽娜 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