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初审合格人选的公示
经国家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我省推荐的李杰同志基本符合评选条件,现在全省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0月17-21日。
联系单位:青海省中藏医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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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李杰同志主要事迹和成果
青海省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
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17日
附件:
李杰同志主要事迹和成果
推荐单位:青海大学医学院
被推荐人:李杰
主要事迹和成果:
李杰教授,青海大学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青海大学医学院副院长,世界中医联合会中医诊断学专业委员会副会长,青海省中医药学会副会长,从事中医学教学工作34年。
李杰教授在教学中紧紧围绕教学改革,通过实施“中医诊断学实践教学的改革与创新”等11项教学研究课题,在教学中进行了PBL教学法、病案教学法、SP教学及新的考试模式等一系列教学改革实践,使教学过程更加具体化、直观化和立体化,强化学生临床思维和实践技能的训练,从而激发了他们的学习兴趣,提高了教学效果,为医学教育由“应试型教育”向“素质型教育”的转变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奠定基础。鼓励和引导学生参与教师科研和申报学校大学生创新性试验研究项目,开展课外课题研究、科技制作等创新活动,2016年指导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获得青海大学优秀论文。
李杰教授先后主持国家自然基金项目2项、教育部项目1项、青海省科技厅项目1项、教育厅项目4项、校院级项目等科研课题8项,并分别获省科技成果证书、青海省新药准字、青海省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青海省高等学校科技进步三等奖。在国内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近50余篇,其中核心文章30余篇。主编、副主编、参编教材26部;副主编学术著作2部。
李杰教授多次被评为学校、学院“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荣获第三届“青海省青年五四奖章”;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三·八”红旗手;青海省首批自然科学学科带头人(中医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首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青海省高校“135”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拔尖学科带头人;2013年8月当选为中国妇女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李杰在教学中任劳任怨,兢兢业业工作,平素勤奋学习,努力钻研专业理论知识,深入学习本学科最新研究成果和相关学术领域发展动态,引导、启发学生的创新思维,提高学生的创业能力。平时热爱关心学生,公平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情况,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生活方面的困难并及时给与帮助和解决。以朋友的身份与学生交流谈心,既是学生学习上的良师,也是生活上的益友,赢得广大师生的尊敬和爱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