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关于2014中国—东北亚博览会参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文化局,各有关单位:
经国务院批准,由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东北亚国家共同参与并面向全球开放的2014中国—东北亚博览会,将于2014年9月5日至9日在吉林省长春市国际会展中心举办。
为宣传、推介、展示独具特色的青海民族民间文化,推动青海特色文化资源向文化产业转化,促进民族民间文化产品与市场对接,使我省文化产业在更广泛的领域实现跨区域合作与发展。根据2014中国—东北亚博览会组委会的邀请,我省将组团参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展内容
(一)青海特色文化产业展。 参展品种包括唐卡、掐丝唐卡、雕塑工艺品、金属工艺品、花画工艺品、刺绣工艺品、藏毯和挂毯、珠宝首饰、民族工艺品及土特产品等,展品以代表我省民族民间工艺精品、特色文化产品、创意产品为主。
(二)文化产业项目推介。 集中推介2014年我省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特色文化产业项目、国家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青海片区项目。
(三)民族民间艺人展示表演。 为展示我省独具特色的民族民间文化,提高特色文化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在展区内组织参展单位开展技能技艺展示表演。
二、展览形式
除展销产品外,将以文字、图片和实物以及现场手工艺制作表演等方式全方位立体呈现我省民族民间工艺品的历史沿革、工艺流程、制作特点等,重点突出民族特色和人文内涵,参展单位除昆仑玉及土特产外,其他展品要有技艺表演(参展人员需进行技艺展示,展示时务必身着民族服装,并自带表演工具)。
三、参展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国际会展中心5号馆
(二)时间
布展日期:9月4日
展览日期:9月5日—9月9日
撤展日期:9月9日(15∶30--21∶00)
(三)面积
青海省展区面积225平方米。
(四)展品装车时间及地点
各参展单位展品请于2014年8月30日上午9点统一在西宁市北门坡棉纺厂家属院内装货。
四、展览费用及布展要求
1、展位租赁费、特装展位搭建费、展品运输费、布展费、现场管理费等由省文化新闻出版厅、海西州人民政府承担。
2、各单位参展的其他费用(包括参展人员青海往返长春的交通费、在长春的食宿费),由各参展单位和参展人员自理。
3、本着“统一规划、分工负责”的原则,本次参展区统一进行特装,各参展单位在所分配的展位布展,布展效果力求新颖、美观,突出地方民族特色。
五、工作要求
各州、市文化局要精心组织、筛选、推荐本地区重点文化企业、特色文化产品参展。各参展单位要按照参展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准备、遴选展品,全力做好参加2014中国—东北亚博览会展览活动的各项工作,确保我省参展活动圆满成功。
六、报名工作
1、各地推荐符合参展条件的单位(企业),企业也可自愿报名参展,我厅将对参展单位、展品进行筛选。
2、展位的安排采取先订先得、重点企业、特色产品优先的原则,根据需要可调整展位。
3、报名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七、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尚军邦 0971—8253719
地 址:西宁市西大街12号省文化新闻出版厅文化产业处
邮 编:81000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
201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