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报告提出环保新举措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6日讯 (记者 李文媛) 致力于实现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管理目标,旨在促进城市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步伐的《中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状况评估》报告日前在京发布,体现了各界普遍共识。
生活垃圾管理是城市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也是信息公开的重点,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已成为可持续发展的障碍。由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发布的研究报告,结合案例调查从多元角度评估了全国28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效果,报告分析了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的现状及变化趋势,提出最新研究成果建议。
1.制定城市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信息公开法规
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将垃圾源头强制分类纳入法律,并在法规中明确分类对象、分类与投放方法、奖励与惩罚措施等内容,用法律的权威性和确定性保障垃圾分类的有效实施。
明确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方及其责任、公开频率、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和渠道等。主要包括无害化信息,即垃圾填埋场、焚烧厂、转运站污染物排放达标信息;减量化信息,垃圾源头产生量、清运量、终端处理量,垃圾分类等信息;资源化信息,即回收的资源物种类、数量、来源等以及各城市生活垃圾成分信息;成本信息,即收集、运输、转运站、填埋场和焚烧厂的相关投入信息。同时,应完善生活垃圾管理的信息统计体系,细化统计指标,增加统计内容并扩大统计范围,明确统计口径及其含义,尤其是资源化信息和无害化信息。
2.建议国家明确规定“十三五”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目标并每年公布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绩效评估报告
明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目标,目标应细化到具体指标;要求每个城市制定生活垃圾管理规划;每年公布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绩效评估报告。
3.对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和焚烧厂执行水和空气的排污许可证制度
尽快对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厂实施空气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水排污许可证制度,以排污许可证制度促进末端处置的无害化。促进其连续达标排放,进而倒逼源头分类与减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