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正成为文化遗产保护大国
4月18日是国际古迹遗址日。今年恰逢中国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下简称 《世界遗产公约》)30周年。正如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前副主席、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郭旃所言,“世界遗产事业在中国的引进、发展、演变和壮大,是中国改革开放之路在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这一特殊领域的生动体现”。30年来,世界遗产与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相互促进、不断融合。在这一进程中,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生了飞跃式的历史跨越,我国也成为推动国际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的重要力量。
“文化遗产活了起来”
2014年大运河、丝绸之路双双申遗成功,使我国世界遗产总数达到47项,稳居世界第二位。从实现零的突破到稳居第二,世界遗产总数在30年间的跃升无疑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的一个生动写照。但在受访学者看来,意义更为重大的是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理念的转变。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考古研究所所长王巍看来,30年来我国文化遗产保护最重要的理念变化,是有了“全人类共同文化遗产”的清晰认知,有了把中国的文化遗产看作人类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自觉。
“过去我们谈文物保护的概念,曾经是言必称唐宋,到了明清似乎都不够古老、不够珍贵。”郭旃表示,随着世界遗产的申报和保护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文化景观、文化线路、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新的文化遗产品类不断出现,文化遗产的概念被大大拓宽至整个人类文明进程各个历史阶段的纪念和见证。与国际潮流相呼应,我国的文物工作从“文物保护”进入“文化遗产保护”的历史新阶段。郭旃举例说,文化遗产保护的对象不仅有故宫、长城这样的静态古迹,还包括红河哈尼梯田这样融静态、动态、物质性及非物质性因素于一体的文化景观。
30年来,伴随保护理念的转变,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不断深入、能力也得到极大提高。大运河项目就是一个典型案例。八个省(市)、一亿多民众、约十年时间,这些充分展现出大运河保护申遗工作走过的光辉历程。“可以说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能够设计、组织和完成如此规模的文化工程。”谈及大运河申遗之路,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院长刘曙光感慨万千。
30年来,世界遗产催生的“文化遗产热”燃遍神州大地,文化遗产不再是远离民众、没有生命的化石,它所具有的广泛社会意义得到重新审视。谈到我国文化遗产事业30年来的变化时,南京大学文化与自然遗产研究所所长贺云翱最强烈的感受是,“文化遗产活了起来”。“文化遗产不仅具有历史意义,它还有现代的、未来的意义。”贺云翱说,文化遗产不再仅仅被看作历史的见证,还被当作社会共享的文化资源和文化财富,强调保护前提下的合理利用、传承及对现代文明创新事业的参与。在这个过程中,文化遗产保护也从一个专业话题变成了公共话题。
越来越多中国考古工作者
正在“走出去”
加入《世界遗产公约》30年来,中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生巨大变化的同时,也对国际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产生了日益重要的影响。
“中国为世界遗产的品类发展提供了新的案例。”郭旃介绍,中国的泰山为《世界遗产名录》提供了第一处文化与自然复合遗产;中国的登封“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为世界遗产系列申报开创了“概念型”的内在组合范例。
“我们文化遗产研究、保护的视野已经开始拓展到全世界范围。”王巍说。以考古为例,以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为代表,考古的设备、技术、方法已经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过去往往是其他国家的考古工作者“走进来”,而现在越来越多的中国考古工作者正在“走出去”。在肯尼亚、越南、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柬埔寨等多个国家的文化遗址现场,都活跃着中国考古工作者的身影。王巍透露,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今年策划赴玛雅遗址开展考古发掘工作,“这意味着我们开始进入世界主要文明的发祥地”。
随着我国文化遗产保护能力的提高,中国已经从一个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接受国际援助的国家,发展成为一个有能力向有需要的国家提供技术援助的国家。最有代表性的案例是我国参与的援助柬埔寨吴哥窟古迹保护修复的国际行动。20多年来,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作为中国政府派出的工作队,先后开展了周萨神庙和茶胶寺的保护修复工程。“我们‘国家支持’的特色非常鲜明。”刘曙光告诉记者,我国对修复工程的经费保障、工程进度的计划性、工程质量与安全的管理措施,都令柬方满意,其他参与国羡慕。
在郭旃看来,要进入国际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的“上游”,就要争取参与国际保护理念的探讨、参与国际保护规则的制定。中国在这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进展。郭旃说,《威尼斯宪章》、《奈良真实性文件》、《北京文件》是国际上阐释文化遗产保护“真实性”原则的重要文件。当1964年制定《威尼斯宪章》时,中国还一无所知;到1994年制定《奈良真实性文件》时,中国派出了代表参与讨论;而2007年制定的《北京文件》则是在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与国际同行的共同努力下产生的,这份文件被国际同行公认为不仅对东亚地区有指导意义,而且对全世界有参考价值。
当务之急是强化政府主体责任
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在取得举世瞩目成就的同时,也面临着巨大挑战。“只重申报,不重管理”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久被诟病的问题。
刘曙光认为,当前最有必要明确的是各级政府在文物保护上的主体责任,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切实负起监督责任。文物部门当务之急就是要依据 《世界遗产公约》的规定,兑现在申报时做出的郑重承诺,做好遗产的监测工作。
长期以来,由于监测标准不明确、不统一等原因,在我国开展世界遗产监测工作面临诸多困难。“监测工作是我们的当务之急、燃眉之急。”针对目前国内在监测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刘曙光建议国家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尽快推出一些更为明确的、具有引导性和强制性的政策措施与要求,同时启动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预警系统“遗产地子系统”的样板建设,并以适当方式对该系统采用的监测业务数据规范与计算机代码标准予以颁布推广,尽快建立起行业标准和规范。(记者 毛莉)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