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法院微博直播庭审 推进司法公开

17.06.2014  15:39







        6月13日上午10时,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马某某涉嫌犯运输毒品罪一案。与以往不同的是,城中区人民法院首次在腾讯网、新浪网、人民网微博图文直播了庭审全过程。这是我院在加大司法公开方面做出的新的尝试与探索,也是继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平台”建设后,为推进阳光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而做出的又一重大举措。庭审直播中,青海日报、青海法制报、西宁晚报、西海都市报、西宁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分别派记者观摩庭审,并进行了采访报道。

        通过法庭调查、庭审证据的示证质证、法庭辩论及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程序,查明被告人马某某经事先预谋,与广州一名李姓男子(具体信息不详)达成购买冰毒事宜,并于2014年2月23日以快递方式将装有毒品的包裹邮寄到西宁,被告人马某某在签收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当场查获疑似毒品物一包。经鉴定,查获的疑似毒品物净重50.5克,从中检测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当庭认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经合议庭评议,被告人马某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万元。

        通过微博直播,城中区人民法院分别在三大微博平台发布直播信息50余条,广大网友对直播情况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并通过转播、点赞和评论等方式进行互动,共收到网友评论100余条。微博直播庭审,进一步体现了法律的威严,有力的震慑了涉毒犯罪,教育了广大群众,提高了群众对毒品犯罪危害性的认识,也让广大民众能够近距离,更直接的了解案件进展,更好的监督法院审判活动,赢得了广大网友的普遍好评。

      今后,城中区人民法院将根据网友反馈的意见总结经验,继续采用微博直播庭审等形式,增强法制宣传和社会监督,以确保案件的公平、公正、公开审理,不断满足公众对司法公开的新要求、新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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