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纪律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和执纪监督工作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地方税务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省局各处(室)、局、党委、中心: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地税系统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和执纪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持续推进全省地税系统作风纪律建设,现就节日期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工作部署检查,持续发力加压,紧盯节点早介入,充分认识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和执纪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二、严格执纪
各地、各部门要以开展不当担不作为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深刻认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认真落实省纪委“八严禁”要求:一是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二是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三是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礼券、消费卡等;四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和安排与公务活动无关的消费活动;五是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有个人负担的费用;六是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七是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八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
三、抓好问责
全省地税系统各级纪检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紧盯时间节点,加大检查、督查力度。要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和揭示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弥补制度漏洞,填补制度空白,对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不守纪律、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多发频发,违反“八严禁”要求的,以及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地区和部门以及对失责不问、问责不严,应当问责而没有进行问责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
省地税局监督举报电话: 0971-6165915(机关纪委)
中共青海省地方税务局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