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心底要有“畏”
习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对党忠诚老实,对群众忠诚老实,做到台上台下一个样,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越轨。党的十八大之后,一个个“老虎”被打,一群群“苍蝇”被拍,再次给党员干部敲响了一记记警钟:为官,心底要有“畏”,无“畏”必吃亏,尽头是牢狱。
纵观这些出事落马之人,也不是不知“畏”,但多数人“畏”的是权力,是能掐住他们“脖子”、管得了进退的“大人物”,信奉“领导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领导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而对人民群众、法规制度、事物规律等,基本是不放在眼里。有些也不是不讲“畏”,但这个讲是喊在嘴上的讲,大会小会,逢会必对群众讲;而在决策前、工作中、收取好处时,却把“畏”抛在脑后,险大险小,对己有利就敢干。
党员领导干部,手中都握有一定权力,有时一项规划,可能影响一个区域几年、十几年的发展走向;一个决策,可能影响成千上万人的生计出路;一张批条,可能动辄是几十万、上百万的真金白银。权力不可谓不大,但也正因权力的魔力,衍生了“树欲静而风不止”,随时随地面临着或明或暗、或大或小等各种名利、美色的诱惑。而一旦被糖衣炮弹、香车美女所击中,享用“馅饼”之时,也就离陷阱不远。
古人云:“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领导干部,有了敬畏之心,才懂得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才不会违背规律、脱离群众、徇私枉法。作决策、定规划,才会遵循规律,崇尚科学,甘当“小学生”,多听取专家的意见,不定违背客观现实的调,不做违反自然规律的事,不当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的“三拍”型无知无畏的人。抓建设、谋发展,才会尊重民意,依靠群众,谨记“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古训,不忘手中的权力来自哪里,该用在何处,时刻想着做人民的公仆,而不是人民的官老爷,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签批条、上项目,才会遵守法纪,坚持原则,始终视法规制度为“高压线”,秉公用权,阳光操作,不逾底线、不踩红线。
不论身处环境多复杂,面临抉择多艰难,物质诱惑多炽热,只要心底存有敬畏,就不会决堤溃坝。监督可能有缺位,但只要让敬畏压住“心魔”,就不会出格出轨。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坚守情操,心怀戒惧,刚正做人、勤勉做事、清白做官。(刘东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