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构建信用体系中引领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我省商事制度改革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综述
2015年7月中旬,一张企业信用名单在青海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6080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引发这个结果的直接原因是由于首次实施的年报不具有过去年检的强制性,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联合惩戒作用尚未完全显现,我省部分企业对年报不够重视,没有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年报公示工作。
这个消息在我省市场主体中引起不小震动,因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所产生的“信用污点”将伴随终生,不仅日常经营活动会受限,而且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将受到限制或禁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三年仍不履行公示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受到更为严厉的信用惩戒。
大大小小的市场主体意识到,商事制度改革在多方面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多便利的同时,也对其信用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信用记录将备受市场主体珍视
2014年10月1日,我国商事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正式实施。与全国同步,从这一天开始,我省公司年报替代公司年检,所有市场主体(个体商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法定内容对自己的信息进行公示。企业未如期公示或信息不实的将入“黑名单”。
我省有序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省工商局在2014年3月1日前,完成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过度系统建设,向社会提供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备案和注(吊)销等信息查询。2014年9月15日,完成了青海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主要包括:市场主体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抽查检查公示、信息公告等查询平台,向全国、全社会提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查询;企业信息公示填报平台,向全省的所有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报送年度报告窗口;相关部门信息交换平台,为政府各部门间信息交换、信息共享提供录入窗口和数据接口模块,实现对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进行依法监管提供信息。
今年7月24日,我省市场主体信息公示系统正式启动,我省商事制度改革和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以大数据信息化系统为载体步入崭新发展阶段,为深化全省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打下了基础。
守住合法和诚信的底线
2015年7月1日起,我省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两个重要文件——《青海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和《青海省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实施办法》正式实施。这是我省在企业年检制度取消等一系列商事制度改革后,出台的构建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依托、以信息公示为基础、以信用监管为核心、以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为主要手段的新型市场监管模式。未来,我省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将从商事制度改革前的“严进宽管”改为“宽进严管”、“放管结合”。
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的原则是随机、公平、公正、规范。为此,两个《办法》设计了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两种方式,各有侧重,互为补充。定向抽查是由工商部门将按照一定比例和企业类型、经营规模、所属行业、地理区域等特定条件,随机抽取确定市场主体名单进行的监督检查。不定向抽查则由工商部门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取确定市场主体名单进行的监督检查。不定向抽查的比例,每次按不低于辖区市场主体总量的3%抽取;定向抽查的比例,每次按最低不少于辖区市场主体总量的3%抽取。不定向抽查的名单抽取,一般安排在每年7月进行,定向抽查的名单抽取时间根据实际需要安排。
由于抽查的随机性和不确定性,每个市场主体都有可能被抽到,形成了对违法违规者的有效震慑,使其不能心存侥幸,时时刻刻都要守住合法和诚信的底线。
失去信用将处处受限
2015年8月7日,在工商业务部门、监察部门、会计师、企业代表的共同监督下,我省以随机摇号抽查的方式确定了1200多户2013年和2014年全省企业年度报告的抽检名单。被抽取的1192户企业将被分派到各级企业登记机关进行检查。检查结束后,青海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对检查结果予以公示。这标志着我省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中,科学规范实施事中事后市场监管,推进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的举措落地生效。
工商行政执法人员坦言,检查过程中,如若发现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或者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以公示。发现其他违法线索的,将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安全许可等诸多方面将处处受限。
“三证合一”如期到来
国务院对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作出部署后,青海省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赴北京、江苏等地专题调研学习,对全省工商、质监、税务、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基本情况调查摸底,研究解决了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综合服务窗口设置、信息网络互联互通等改革中涉及的六个方面的问题。8月14日以来,我省《关于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关于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全省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任务安排表》、《青海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信息化技术方案》陆续出台,明确了今年10月1日起与全国同步推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年底前全面推行“三证合一”、2017年底前全面实现“一照一码”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定了部门责任分工和改革时间节点。
今年10月1日起,我省将与全国同步,将工商部门营业执照、质监部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税务登记证,改为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简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为保障“三证合一”工作顺利推进,近期全省各地政府服务大厅都有条不紊地进行系统测试和操作演练。目前,全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改造升级后的综合业务系统测试版已经部署就绪,各地各相关职能部门间的数据交换平台也已搭建完成。(卢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