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压实党政主体责任促进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深度落实
青海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紧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理念,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作为深化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的重要实践,作为推动“四个转变”的有力抓手,压实各级党委政府河湖管理保护主体责任,促进河长制工作深度落实。
青海省委省政府提出,要以推进河长制工作为突破口,深入推进中央环保督查问题整改落实,加快从经济小省向生态大省生态强省转变。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同志对青海省的这一做法作出了批示。青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领导同志对河长制工作批示25次,省级河长累计巡河调研26人次。省委书记、总河长王国生在建立河长组织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等关键环节、重要节点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建立起科学完备的工作机制,建全河长制工作台账,明确每项工作任务的办理时限、质量要求、考核指标,加大督办跟踪问效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王国生书记在主持召开会议、巡河调研、与群众交谈的不同场合多次重申“我是青海的总河长,对全省所有河流的水环境综合治理负总责”,并6次对湟水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南川河、北川河,隆务河开展巡查调研,督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省长、副总河长王建军反复强调治青方略,水为大政,对省级河长制办公室机构组建等重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3次巡查湟水河、黄河、大通河,要求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各级河长要把“管、治、保”的责任扛在肩上,深入一线,尽心尽责尽职,做到守水有责,护水尽责,努力为各族群众治出更好的水环境。省委副书记刘宁数次巡查湟水河。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西明对河长制宣传工作专门作出批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级责任河长王予波6次批示,要求各级河长务必履好职、尽好责,以改革创新精神全力推行河长制,并巡查黄河,督导沿黄各地推行河长制工作。省委常委、副省长、省级责任河长严金海8次批示要求,发挥好河长制办公室的组织、协调,分办、督办作用,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河湖管理保护,2次巡查巴音河、那棱格勒河。副省长、省级责任河长田锦尘多次听取河长制工作汇报,安排部署湟水河管理保护工作,4次巡查湟水河、黑河、大通河。省委常委、西宁市委书记、总河长王晓6次巡查湟水河、南川河,要求西宁市充分发挥示范效应,为河长制在青海落地生根起到引领带动作用。
各市州、县市区、乡镇党委政府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河长制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压茬推动,全省河长制工作全面提速,不断深化。省、市、县、乡四级工作方案全部由党委政府印发实施;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基本建立,全省5514名河长巡河人次超过39000人次,河长履职尽责迈向常态化;省、市、县三级河长制办公室全部设立,发挥中枢作用;省、市、县三级有关工作制度全部出台,河长制工作有章可循;河湖专项整治、清河行动有序开展,河湖面貌逐步改善;全社会参与河湖管理保护的氛围日益浓厚。11月8日至10日,水利部陈雷部长亲临青海,调研指导河长制工作,查看西宁市南川河、北川河河长制落实情况,扫描微信公众号二维码、拨打监督电话,检验河长制机制运行情况。陈雷部长对青海省河长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青海省将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陈雷部长调研青海水利工作时的讲话精神,紧紧牵住“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方案编制这个“牛鼻子”,统筹推进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共享与发布平台建设、河湖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注重提升全社会河湖管理保护意识,以全民生态保护观念的转变促进全社会保护河湖资源行动的自觉。以河长制工作为支点,统筹推进水利重点领域改革,扎实做好、做足“两个百年”历史交汇期的水文章,科学谋划到2035年和2050年两个阶段水利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主攻方向、发展布局和重大政策,以更加扎实的工作、更加务实的举措,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