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接受监督 提升司法公信
其一,专题汇报常态化。格尔木市法院的重点工作、重要部署和上级法院的专项安排等,院领导及时向市人大、市政协进行专题汇报,认真听取意见建议或指示,并认真贯彻落实。
其二,征求意见常态化。尤其是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以“正风肃纪”集中教育活动为自选动作,围绕作风纪律建设中的重点整改问题、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等内容,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186人,通过零距离交流,听取意见、建议并扎实整改,着力推进作风纪律建设。
其三,庭审观摩常态化。在庭审观摩与庭审能力测评活动中,格尔木市法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法庭调查、法庭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调解等环节,就法院庭审秩序、法官仪态、法官素养、法官驾驭庭审技巧能力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活动结束后,认真归纳梳理,逐条整改,在整改中提高。
其四,执行监督常态化。对一些有典型性、有代表性或有影响力的执行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既让代表、委员见证执行规范、执行文明与执法公正,又让代表、委员在执法公开透明中真切了解执行工作的艰巨性与复杂性,在理解中产生心灵共鸣。
其五,座谈交流常态化。格尔木市法院全年结合阶段性任务,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座谈会,通报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就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其帮助分析问题,出谋划策解决问题,并及时反馈解决问题的落实情况。
其六,办理提案常态化。在格尔木市法院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各部门各司其职,及时办理海西中院交办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提案、来信或关注案件。
据了解,去年格尔木市法院共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12件42人(次),观摩3件12人(次),执行现场监督15件20人(次),走访186人,座谈会2次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