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新形势树立新理念采取新举措 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新成效
4月17日,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全体(扩大)会议在西宁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综治委副主任、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组长马伟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杨牧飞,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建中参加了会议。会议全面总结了2017年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安排部署了2018年工作并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省检察院、省司法厅、海西州和黄南州作了述职交流发言。
马伟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过去一年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新形势下采取新的举措,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新成效提出要求。马伟指出,广大青少年是全面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深入实践“四个转变”和“五四”战略的有生力量,要充分认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意义。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加快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平安青海建设、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的基础性工作,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要充分认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模式新方法,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实施意见,在涉及青少年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防控体系建设、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等方面下功夫、见成效。
马伟强调,要认真抓好我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有效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强化使命担当,主动作为,务求实效。要大力夯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考核体系工作基础,补齐工作中的差距和短板,切实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构、专项经费、会议落实三项基础工作,为进一步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开好头、起好步。要加快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司法实践的创新步伐,推进少年法庭建设、社区矫正、留守青少年儿童关爱等工作。有关单位要以购买服务、项目合作等方式,开展诉前社会调查、个案维权等试点,建立全链条的青少年司法实践社会支持和帮教体系。特别是要根据青少年生理和心理尚未完全成熟的特点,采取符合青少年特点的社区矫正制度和方法,使他们形成健康的人格,融入社会、回归自然,防止自暴自弃、重新犯罪。要有效动员社会力量,培育青少年事务社工、协调协同相关社会组织,为有效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提供及时有效的帮教和服务。
马伟强调,各地各成员单位要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这一主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十三次党代会、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省综治(平安建设)会议和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全体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找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创新发展和完善提高的结合点、着力点和支撑点,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以饱满的热情、良好的精神状态,主动作为,狠抓工作落实,全力推进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为法治青海、平安青海建设做出积极贡献。(法工委法规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