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六个强化”推进 “两个责任”落实

21.04.2015  11:25
核心提示:   强化领导、强化监督、强化措施、强化制约、强化责任……乌兰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海西州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重要部署,突出“六个强化&rdqu

   强化领导、强化监督、强化措施、强化制约、强化责任……乌兰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海西州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重要部署,突出“六个强化”,狠抓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迈上新台阶。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县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县纪委工作汇报制度,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及时清理县纪委监察机关参与或牵头的议事协调机构99个,保留7个,不断把纪检监察部门重点工作和主要精力放到监督执纪、惩治腐败上。

  在选好用好管好干部上,乌兰县强化监督,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干部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的考核评价,对所有选拔任用干部进行“两考两谈”,积极构建电话举报、信访举报和网上举报“三位一体”的举报网络,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为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乌兰县强化措施,在对教育、农业、人社等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的同时,探索推行县委常委入乡驻镇“信访接待日”制度,受到群众的欢迎。为了进一步制约、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对县处级干部和科级干部中建立党员干部廉政电子档案,对个人住房、购车、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实行报告制,对婚丧嫁娶等重大宴请活动提前报备。纪检监察部门聚焦主业,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公检法、组织人事和审计等部门协调办案机制。党委“一把手”强化责任,全面履行“一岗双责”职责,促进了党风廉政责任落实。